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为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受教育的权利、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素质、传承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改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民生、维护边疆和谐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实践表明,中国政府始终坚持以下六个方面政策方向和基本做法。
(一)在发展全局中对民族教育优先安排和倾斜支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在教育发展全局中优先安排民族教育,国家重大教育发展项目优先在民族地区实施。先后实施了“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在民族地区率先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财政累计投入550多亿元实施一系列义务教育专项工程,其中支持5个自治区106亿元,占19.2%。[2]
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民族地区教育事业迅速发展,重要原因在于中央政府实施重点扶持的特殊政策。如推进中小学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力调整中小学布局结构,改善民族地区办学条件。到2011年年底,全国698个县级民族自治地方全部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民族自治地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到100%,成为中国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多年来国家投入大量的资金和技术力量,加快民族地区教育互联网和教学资源建设,实现了教育信息网“校校通”,大幅度提升了民族地区教育共享全国优质资源的能力,也使民族教育现代化水平跃上了新台阶。这些措施改变了民族地区落后的面貌,民族教育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中央政府针对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滞后的现状,2009年率先在西藏及四省藏区实施“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对在藏区内就读中职学校的学生给予免除学费,补助生活费的资助,对到内地中职学校就读的藏区中职学生免除学费、补助生活费和杂费,补助交通、住宿、书本等费用。已有上万名藏区学生在内地重点中职学校学习,促进了整个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满足了藏区广大农牧民子女接受优质职业教育的迫切愿望,受到藏区各族各界的高度评价。同时,扩大中职招生和东西联合招生合作,加强职业教育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推进民族职业教育快速发展。
图7—1 青海省共和县民族中学学生走进教室 张学军 摄
(二)大幅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的受教育水平
2001—2008年,民族地区的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12.8%,高于全国平均增速2.6个百分点。[3]民族地区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升级,表现为第一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不断下降,第二、第三产业所占比重呈上升趋势。1978年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占其总人口的39.2%,2008年这一比例增至47.7%。[4]面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少数民族人口变化态势,在中国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少数民族人口受教育机会大幅提高。2011年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中少数民族在校生达到2372万人,比2000年增长21.9%,同年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中少数民族专任教师达到118万人,比2000年增长21.6%。1995—2010年间,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的多数指标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比例超出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自然比例,高中生及以上的在校生比例也在逐渐接近自然比例(表7—1)。
表7—11990—2010年各级各类教育在校生中少数民族学生比例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