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起1978年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那天的情景,已是山西省地震工程勘察研究院副院长、总工程师的徐杨先生感慨万千。恢复高考,让徐杨一夜之间由一名插队知青变为了大学生。1977年10月12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一九七七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废除推荐制度,恢复文化考试,择优录取。这标志着被“**”中断十年的高考制度正式恢复。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中国的高等教育机制、体制逐渐完善,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学位制度、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等。
(一)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1952年,中国建立了全国统一招收高等学校新生考试制度。这一制度在1966—1976年“**”期间中断。从1977年起,中国恢复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择优录取新生的办法。
1.高考制度
高考制度,即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的简称。中国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分省安排招生计划和依据统考成绩录取考生的基本制度。其中,统一考试是教育法确立的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的重要形式之一。考试大纲由国家统一颁布,命题工作实行国家考试中心命题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命题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时间为每年6月7至8日。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考生在户籍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根据高校在其所在省份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学校及专业志愿。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教师评阅考生答卷,按高校在本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与考生成绩分布相比较,确定分批次投档分数线,使用专门的录取软件通过互联网向高校投送考生的电子档案。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本校招生章程及录取程序,根据考生成绩并对其德、智、体等情况或有关学科、技能特长等进行综合衡量后决定是否录取,向录取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高考管理体制呈现出政府统筹、高校为主、地方协同的特点。2011年,中国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数为933万,普通高校招生计划规模为675万,全国高考平均录取率为72.3%。
2.高等学校多样化的招生方式
在统一的高等学校考试制度基础上,对于艺术、体育类专业,有关考生需在高考之前参加所在省或报考院校组织的艺术、体育等专业术科测试。招生院校依据有关考生的高考成绩与学科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两类成绩在录取中的使用办法,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对航海、飞行、军事等特殊领域的相关专业,由高等学校综合考生高考成绩与体检、面试等要求条件进行录取。
为支持农业、林业、水利、地质、矿产、石油、煤炭等行业重点建设项目和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边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定向就业招生办法,提供专门人才支持。普通高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安排适量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由考生自愿填报并在入学前与定向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录取时可将高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一定分数。近年来,国家又相继实施了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生等定向就业招生项目。
此外,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获奖的学生、被评为省级优秀的学生、部分在重大体育比赛获奖退役运动员以及公安英烈子女等,在高中毕业当年具有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可不参加高考,经其所报考高校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对特殊考生群体,如聋哑、盲人等残障考生,有关高校经批准可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3.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