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辩证唯物主义看来,在对社会过程的认识中,实践也是真理的标准,虽然在这个领域与自然科学相比,实验的作用不那么显著,而在许多方面完全是不可能的。在这个认识领域,实践通常被理解为历史经验。确定性不是这个概念的特点,因为在对历史教训的研究者之间没有也不可能有一致意见。虽然如此,有相当多的社会知识,其真理性已经得到了历史的证实。社会思想家们关于奴隶劳动和奴隶制在经济上没有效率的论点,在这些经济关系实际上被消除之前很久便已经讲出来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耗尽了自己的潜力、自己全面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能力的原理,最初是由他们在19世纪40年代末表述的,这些原理早在他们在世时就已经被推翻了,但这并没有影响他们坚持这些原理是正确的。这个例子说明,马克思主义把历史经验当作真理标准所作的理解是相当不确定的。
由此可见,就深层看完全正确的关于作为真理标准的实践的新思想,与其说是在马克思主义奠基人的著作中从理论上研究过了的,不如说是一种假设。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及他们的继承人几乎是把实践当作一个自明的概念来使用的,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有对实践的认识论作用加以批评分析以及对使用这个真理标准的方法与界限加以研究的必要。因此我们可以同意德国认识论问题研究者P.布博奈尔的观点,他指出,不应该把实践概念变成借助它可以解决一切理论问题的咒语。布博奈尔说:“任何地方都没有使人们可以看到由理论领域向实践的简单转变可以自己清除谬误的根据。”[88]
下面我们作一些总结。马克思、恩格斯令人信服地指出,唯物主义应该成为辩证的唯物主义,它的前提条件是对以往的唯物主义加以辩证地改造,对以往的唯心主义辩证法加以唯物主义地思考与总结。马克思主义的奠基人在多大程度上成功地完成了这些任务呢?我认为并不充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很大程度上只是提出了任务,而把对任务的具体解决,可以说留给了后人。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态度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在马克思主义奠基人的著作中,我们可以见到对黑格尔辩证法的高度评价,见到对其唯心主义性质的批评,见到对黑格尔所确定的辩证法规律未加必要的批评分析就予以承认,见到把辩证法运用于某些范畴和提出并解决某些社会问题。当然了,这要以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唯物主义改造为前提,但严格地说,这只是这一巨大研究工作的开始。我们不妨看看黑格尔关于本质的学说。如前所说,本质被黑格尔看作统一、区别、根据、因果、必然等范畴的体系。黑格尔在这里揭示了本质与现象的统一、假象的客观性、内容与形式的相互关系、原因与结果的相互作用。本质被作为在现象世界得到表现的各种各样关系的统一。
我可以断言,我们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找不到对本质的这种多方面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通常把本质规定为现象的内在联系,没有像黑格尔所做的那样深入到对内在的东西与外在的东西相互过渡关系的考察。例如马克思把人的本质规定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种本身正确的原理,无论是对人的本质,还是对作为一般辩证法范畴的本质,都是片面的规定。没有必要证明,属于人的本质的,有他的各种人类学上的特点(年龄、性别、得自遗传的特征)、情感和智力的发展水平,当然首先是他的个性,即那种把一个人与另一个人区别开来但是又成为人的本质的内容的人的个性。因此,人的本质不是各种人类个体的抽象同一,而是正如大家所知道的,自身包含着在一定条件下成为矛盾的区别的具体同一。
列宁的《哲学笔记》是继续马克思主义奠基人在对黑格尔辩证法加以唯物主义改造方面所做工作的尝试。但是列宁的黑格尔著作提要与其说是对任务的实际完成,不如说是指出了完成任务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