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边引用的马克思的那些论断在恩格斯的著作里获得了进一步发展。这里首先应该指出他对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埃尔福特纲领草案所提出的建议。在这个草案中有一个说法:“现代社会将成长为社会主义。”恩格斯拒绝这个论断,因为它波及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首先是德国。在德国尽管有代表机构,但是占统治地位的是专制主义,它压制劳动群众自由意志的民主表达。那些确实发达的民主的资产阶级国家则是另外一回事,在这些国家里,人民意志的表达在代表机构里获得了非常合适的体现。恩格斯就此写道:“可以想象,旧社会和平地演变成新社会可以发生在这样的国家里,其中人民代表把整个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可以通过合乎宪法的途径做任何事情,只要你有大多数人民作后盾:在民主共和国,比如法国和美国,在像英国这样的君主制国家里。”[144]
值得强调的是,恩格斯没有否定全部政权集中到人民代表机构的可能性,尽管资产阶级在经济上依然是资本主义体制中的主导阶级。资产阶级民主尽管有自己的历史局限性,但毕竟是现实的,而非虚构的民主(如无政府主义者所断定的那样)。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不止一次地指出过资产阶级民主的这个矛盾。
马克思主义关于在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和平的社会主义变革的可能性的新论断与马克思和恩格斯1848年革命期间(以及其后)的观点有原则性区别。恩格斯给马克思的著作《1848年至1850年法兰西阶级斗争》所写的导言是对这一新论断的进一步发展。该导言的意义在苏联研究马克思主义历史的文献里经常被提到。在这个导言里,恩格斯比在其以前的著作里更加坚定地论证和平的社会主义变革的可能性。
如果在1848年革命前夕以及在这些革命之后,马克思推测,不在政治上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就无法争取到普选权,那么现在,在19世纪末,已经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获得了普选权,社会民主党的任务应该是防止这个伟大的民主战果变成欺骗广大选民群众的工具。必须经常揭露富有阶级的选举诡计,把普选权变成解放劳动群众的工具。
恩格斯解释说,可以为了劳动者的利益而成功地使用普选权。在这种情况下,普选权就是“无产阶级的一种崭新的斗争方式”,因为如果有了这个权利,那么“在资产阶级借以组织其统治的国家机构中,也有许多东西是工人阶级可能利用来对这些机构本身作斗争的”。在解释这个论断时,恩格斯写道,工人“开始同资产阶级争夺每一个由选举产生的职位,只要在该职位换人时有足够的工人票数参加表决。结果,资产阶级和政府害怕工人政党的合法活动更甚于害怕它的不合法活动,害怕选举成就更甚于害怕起义成就。”[145]
如果说在19世纪上半叶,由自己可怕的生存条件导致绝望边缘的无产者经常起义反抗资本家的专横,那么在该世纪最后三分之一的时间里,由于条件的改善,首先是民主改革,欧洲无产阶级反对资本家的斗争获得了新的合法形式。武装起义、街垒战让位给了劳动者们的罢工以及其他大规模有组织的形式,以抵制资本主义剥削。资本家现在被迫考虑有组织的工人运动、职业联盟,与它们妥协。恩格斯在那篇为马克思著作所写的引言中指出,这就意味着,“斗争的条件也已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旧式的起义,在1848年以前到处都起过决定作用的筑垒的巷战,现在大都陈旧了。”[146]恩格斯立刻强调,众所周知,没有暴力就不可能有革命,但这不意味着,人民革命的权利已经过时了。相反,人民革命的权利稳稳地深入到人民的意识当中,成为对统治的富有阶级所采取的暴力的合法回应的权利。所以,不能完全排除人民武装斗争的可能性。但这不能成为大规模社会主义运动的主要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