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的奠基人,同意以往的唯物主义在物质意识关系问题上关于物质第一性的基本主张,同时批评自己的先驱对自然界的形而上学(反辩证法的)理解以及他们没有能力把唯物主义原则推广到对社会生活的理解上。但在这时他们对旧的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意识是大脑的机能,是高度组织起来的物质的功能——完全满意。这个原理,只是在没有人的大脑就不可能有意识、思维这样的意义上才是无可争议的。但是这个正确的说法能使我们理解、说明精神性的东西的现实的多样性和丰富内容吗?当然不能。不仅如此,承认意识、思维是高度组织起来的物质的产物这一真理,未必能与把精神的东西看作特别精细的物质这种已经陈旧的唯物主义观点决裂。要知道,精神的东西不仅仅是意识和思维。存在着整个的精神世界——科学和全部认识、形式多种多样的艺术、宗教。说科学、艺术、宗教是大脑这一高度组织起来的物质的产物,意味着在人和人类在其全部历史发展长河中的这些精神活动现象中什么也没有说明,什么也没有弄明白。
如果说唯心主义明显地不重视自然界,把它还原为个人的或者没有个性的意识,那么唯物主义,正如我们看到的,经常不重视精神的东西,退回到它的生理基础上,而这一基础对于科学、艺术以及整个精神性的东西(例如个人的精神),什么都不能解释。
恩格斯说意识、思维是人的大脑的产物,同时他知道思维怎么也不能被归结为大脑的生理基础。因此他写道:“什么是人的思维。它是单个人的思维吗?不是。但是,它只是作为无数亿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的个人思维而存在。”[42]在另外一个地方,同样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在说到理论思维时强调:它“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它在不同的时代具有完全不同的形式,同时具有完全不同的内容”[43]。关于思维、意识问题的这种提法,当然已经远远超出了把思维看作大脑的机能、功能的自然科学结论之外。
很遗憾,这种与以往的唯物主义相比关于精神的东西的实质问题的崭新提法,不论是在《反杜林论》中,还是在恩格斯的其他著作中,都没有得到发展。不错,在叙述关于对历史的唯物主义理解的原理时,马克思主义奠基人拟定了分析意识的新的、十分有效的方法。他们指出,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也就是说反映人们的按照定义具有社会性的生活。人类个体的意识是个人的意识,同时也是社会意识,也即是个人意识与社会意识的统一。不理解个人意识与社会意识的这种根本上的统一,就不可能弄明白思维(首先是它的范畴结构)、科学认识、各种艺术的发展。
这样一来就很清楚了,关于精神是物质的产物这一唯物主义的最初原理,尽管有许多正确的地方,对于理解人们的精神生活,包括意识、思维,还不说其发展只有通过研究认识过程的专门规律才能得到解释的认识,是完全不够的。马克思、恩格斯把辩证发展理论与以往的进化观念对立起来。建立了作为这种辩证发展理论的辩证唯物主义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研究人类精神发展的理论并因此不能彻底克服唯物主义的还原论,也就是说不能克服片面的完全不恰当的把精神的东西归结为物质的东西这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