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果哲学观点和观念不能经受检验,那么它们也就不能被认为是描述性的。波普尔在一本书中指出,如果我们的见解是描述现实的,那么它们就可能受到检验,因为永远存在着这样的可能性,即现实并非我们所描述的那样。如果哲学见解不能经受检验,不可能被驳倒,也不能和现实发生冲突,那么所有这些也就意味着,不能指望用它们来描述现实。有人可能觉得这不尽正确,因为在哲学体系中,除了规范的评价观点外,还会遇到描述性见解,例如“存在即是无”或“质变是通过飞跃实现的”。然而,如果我们更认真地探讨一下这类见解,那么就会确信,这根本不是描述,毋宁说是一种定义或使用术语的一种契约和这些契约的结果。例如,您翻开一本经典的哲学著作——斯宾诺莎的《伦理学》,该书的优点是,作者尽量清楚明确地表述其体系的全部根据。我们在该书的头几页里会发现什么?会发现一些定义和公理,作者正是在它们所表现的意义上使用他的最重要哲学术语的,如上帝、实体、本质属性、样态等。然后从这些基本约定出发,作者演绎出定理,它们实质上是原始定义和公理的引申和展开。斯宾诺莎在其著作的五个部分里都是这样写的。他不理睬事实,他什么也不检验,他只作演绎。因此,整个体系就是概念的作用和意义以及关于术语使用的各种约定的大杂烩。而这正是一切哲学体系的一个根本特点。
正是由于哲学论断不是在主体际可以验证的描述,所以它们不具有普遍意义,即理解其意义的人并不一定同意它们。既然某一见解无从检验且不描述任何东西,那就毫无理由让我们赞同这个见解。我们之所以不得不接受真理,那是由于客观情况使然:我们无法驳倒真理,迫使我们接受它的是外在的必然性。可是,迫使我们接受哲学论点的又是什么呢?只能是主观的、民族的、阶级的以及诸如此类的偏爱,而人又是各有偏爱的。因此,不同的人将接受不同的哲学观点和哲学体系。这就足以证明,真理这个概念对哲学论点是不适用的。真值评价仅对那些主体际可验证的和具有普遍意义的描述的论点才有意义。哲学论断不是这种东西。因此,对它们不能作真或假的评价。
归根结底,这个结论是简单明确但看来又是具有决定意义的论证的直接结果。从经验上可以确定,哲学的体系、流派和观念的多元论是无法克服的,这就证明,哲学论断与世界不存在真值关系。如果在哲学领域里能谈到真理,那么也就不可能有多元论了;那就早已找到哲学的真理体系了,即找到一个能把各国的大多数哲学家联合在自己周围的范式了,而哲学的发展恐怕也就和具体科学的发展过程完全一样了。然而,迄今为止并没有出现这种情况。非但如此,恰恰是在20世纪,即在科学取得巨大成就并向人类一切活动领域扩展的时代,五花八门的哲学体系和流派反而急剧增多。这就是说,哲学中无真理可言,起码是没有作经典意义理解的真理。
关于哲学的特点。那好啊,一个被这些陈腐之见搞得厌倦了的读者会说,就算哲学不是科学,那又怎么样?我们哲学家接近科学,在解决问题上模仿科学,从科学中汲取智慧,又不背离科学大搞非科学的投机取巧,这不是很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