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们可以从11点15分打电话报案开始往前倒推,失主先是把失窃之事跟隔壁同事讲,然后同事决定打电话跟大堂讲,大堂听后再跟安保部讲,这个过程不会超过十分钟。11点15分减去十分钟,就是11点05分。我向饭店安保部了解过,保安的交接班很简单,就是大家照个面,马上各奔东西,一般只需一两分钟。那么,从11点交接班完成,到11点05分,就是那个人的作案时间。”
说到这里,老张让我讲得慢一点儿,让大家听得更明白。
于是我放慢语速,尽量说得更清楚:“这么短的时间,能不能完成作案,我一会儿再讲。现在先讲讲这个人是什么样的。根据失主对嫌疑人的描述,这个出现在她房间的人,身穿保安制服,手持对讲机,对她说‘你怎么没把门关好啊?以后一定要注意安全啊’。这个人的说话语气,符合饭店保安的身份,而且他手里还有对讲机。这个对讲机,我特意让失主辨认过,就是饭店安保部给保安使用的那种。它是比较独特的物件,失主凭空是想象不出来的,再说,一般罪犯在作案时,手里的东西越少越好,他不会无故拿着一个多余的东西。根据那个人的语气和手里的对讲机,我认为作案人应该就是饭店的保安。”
看不少人频频点头,我继续说:“结合上面说的案发时间,我们再来看看他在什么范围里。金陵饭店的保安一共18个,分成两班,每天晚上11点换班,上半夜10个,下半夜8个。对讲机一共4部,上半夜除了主管,只有负责消防的保安才有;下半夜4部对讲机使用情况是:一个领班,一个消防保安,两个警卫保安。那天晚上11点交接班时,4部对讲机都在。如果是上一班的,11点以后他已下班,手里不可能有对讲机,所以这个作案人,应该是11点以后上班的。
“还有,我找安保部的内勤小周了解情况时,她谈了一个细节:上半夜值班的保安着装都很整齐,下半夜的就比较松散,因为下半夜没有领导来查岗。失主曾告诉我,‘那个人的制服上衣没有扎武装带,也没有戴帽子’。凭对讲机和衣着穿戴这两点,我们可以确定,这个人应当在下半夜值班的保安当中。
“因为是晚上11点以后发案,这个时间往往都是住店客人的休息时间,客人离开房间的概率很小。作案人在无法断定房间是否有人的情况下,不可能冒险开门进行偷盗,所以,这个人要想作案,必须还要具备两个条件。先说第一个,他必须能看见失主离开房间,确定房中无人。我去看过1101这个房间,它有两个特点:其一,它是个单人间,客人走出房间,屋里就不会有其他人;其二,这个房间的位置在通道的尽头,除了客人自己,别人不会经过这个地方。”
为了让大家听得更明白,我从随身带的小包里拿出一块客房的钥匙牌:“这个就是客房的钥匙牌。这块牌子大概是7至8厘米长,底色是咖啡色,淡黄色房间号,行走时拿在手里很容易被人看清上面的数字。我们既然确定是下一班的、能够手持对讲机的人作案,那么,谁能看到呢?”
我把钥匙牌放在桌上,走到黑板前,在上面画了一条路线:“这是失主从客房到大堂商务中心传真室的路线,她下了电梯往传真室行走时,在大堂值班的保安,如果有心的话,是能够很容易靠近她而看清的。我要说明一下,饭店保安值班不像军队和武警哨兵,有固定哨位,不能随意走动,保安值班时可以来回走动,住店客人往往视而不见。
“这就需要第二个条件,他必须有足够的时间。就那么短短的三四分钟,楼上楼下跑一个来回,够用吗?一开始我也怀疑自己,即使是下半夜的保安,11点上岗,碰巧看见了失主的钥匙牌,记住了房号,上楼盗窃再回来,几分钟的时间也不够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