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的说,作案人手持对讲机,会不会是内外勾结,使用对讲机进行联络便于和在外望风的同伙互通情况。
会议气氛热烈,就是没有比较集中的一致性意见。
我一边听,一边在笔记本上勾勾画画,进一步完善自己的想法。
最后,该说的都说了,众人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我。
我把笔记本摊在面前,扫视了大家一眼,开口说道:“这个案子好像是破了,有失主的指认。但是嫌疑人柳世海矢口否认,除了失主的指认,我们也没有其他证据,更不要说赃款了,所以还是不能算破。失主为什么一口咬定他呢?关于这个问题,我想会不会是这个梁陈丽娜认错了?”
此言一出,会场又活跃起来。
我停顿了一下,说:“是的,大家会问,失主又不是小孩,面对一个大活人,怎么会认错呢?其实这也不奇怪,我们大家都有这样的体会,在我们南京人的眼里,广东、广西甚至福建那边的人长得都一样,反过来他们看我们这边的人,也觉得差不多,还有外国人看中国人,中国人看外国人,也是这样。不要忘了,失主梁陈丽娜恰恰就是香港人。
“另外,相貌不同的人一穿上制服,好像都变成了一个样子,具体长相往往模糊了。对不对?还有,金陵饭店因为是高档酒店,招的保安个头儿都在一米七五左右,要求五官端正。那天我到金陵饭店勘查现场,碰到几个保安,粗粗一看,长得都跟柳世海差不多。失主和作案人之间的接触也就是那么短短几秒钟,匆匆一瞥之下,能看得那么清吗?而且老魏他们安排辨认的时候,失主和保安的距离又相对比较远,灯光也和案发时不一样。更何况,对人的辨认,往往还会受到个人的观察、判断能力的局限和案发后心理因素的干扰。
“所以,我敢说,在这起案件中,失主是认错人了。这没有什么奇怪的,这种辨认错误的事,我们以前都碰到过。”
说到这里,我又停顿了一下,看大家听得很入神,反问道:“刚才有人说,从侦查方向上我们是不是应该放在内外勾结、化装盗窃上,这个可能性当然现在没法儿排除,但是在没有发现这方面的线索之前,我们从哪里入手呢?”
主张这个观点的人,听我这么一说,有点儿不好意思,马上移开了目光。
我语气肯定地说:“根据现在手头掌握的情况,我认为,第一,这起案件与过去金陵饭店发生的系列盗窃案应当是同一个人所为。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从这起案件的作案手段看,它与过去发生的盗窃手段和方式是一致的,都是用一把万能钥匙投锁入室,抽条盗窃。第二,这个案子,不是流窜作案,而是饭店内部人员所为。金陵饭店的盗窃案件,都发生在副总经理的那把万能钥匙失窃以后。这个不是巧合!因为,作案人需要这么一个作案工具。如果是外来人员,他对谁有万能钥匙、如何使用钥匙等情况应当是不了解的。所以我推断,这个作案人,应该是饭店内部人员!”
八
我把这两点说完以后,见有人在低声议论,便停了下来。
喝了几口水,润润嗓子,待会场重又安静下来,我继续说道:“那么我们怎么才能找出这个人?我们先来看发案时间。在这个案子里,弄清发案时间,可以进一步确定作案人的范围。那么,案子到底发生在什么时间?
“据失主说,她在晚上11点左右从楼下传真室回房,看见一个身穿保安制服、手持对讲机的人正在她房间里。11点这个时间准不准?我一再问失主,她也承认当时没看手表,只是估算的,并不确定;而饭店保安每天晚上11点交接班的时间,则是固定的,所以保安这个时间出现在她的房间,是不可能的。
“另外,失主发现被窃后,立即到隔壁房间找同事,同事打电话到大堂,大堂又打给安保部,安保部值班员当时看了一下手表,是11点15分。11点20分,安保部给派出所打电话报案,这个时间派出所也有记录。所以,这两个时间,都是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