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胸前有牌子,但是号码没看清。对了,这两天我特意看了一下值班的保安,他们的腰上都扎着武装带,头上戴着大盖帽。那天晚上那个人,没扎武装带,也没戴帽子。”
“很好!这些情况我都记下来了。你再把整个事情经过说一下,时间说得越准确越好。”我提示她说。
“三天前,也就是17号,晚上10点45分左右,我回到饭店,先到隔壁房间跟同事打了个招呼,然后回房拿了一份函件出门下楼到一楼大堂商务中心发传真。没想到前面有好几个人在等,需要排队,我就把函件交给传真室小姐,自己上楼回房间。一进房间,就发现了那个人。等那个人走以后,我觉得有点儿不大对头,拿出钱包打开一看,少了三张1000元港币。我马上到隔壁房间,跟同事讲,由同事先打电话给前台,然后我再下楼到前台,让她们向派出所报案。”她边回忆边说。
我问:“你离开房间时,肯定自己把门关上了吗?”
“关了!”她的回答十分肯定,又晃了晃手中的钥匙牌,说,“我用它转了一圈,又拧了一下门把手,确认已经关上。”
我接过那个钥匙牌,捏在手里圆圆润润的,看了看,正反面都是房间号,递还给她,再问:“你在下楼之前检查过自己的钱包吗?”
“我到楼下发传真时怕要用零钱,特意从钱包里拿了一些。走之前钱包还是好好的,回来以后就发现丢钱了。”她肯定地说。
我环顾四周,问道:“你的钱包放在什么地方?”
她指了指床头柜上的坤包,说:“就是那里。”
说到这里,程翔拿着一部对讲机回来了。
失主一看,马上说:“对!那天晚上那个人就是拿着这样的对讲机,一模一样!”
该了解的都了解了,我们起身离开1101房间,临走时我对梁陈丽娜说:“你不用急,三天之内,我一定把你丢的钱找回来!”
我和程翔先到隔壁,找梁陈丽娜的同事核实情况,然后乘电梯下楼来到大堂,让值班经理找来三天前晚上的电话记录。
最后,我俩沿着几个保安值班的点走了一遍。其中一个在饭店大堂的入口处,位于电梯间和商务中心传真室之间,我还跟在那里值班的保安聊了一会儿。
回到刑警队,我立即把队里的侦查员召集起来,让他们两人一组,对金陵饭店18个保安在17日那天晚上11点前后所处的位置,逐个进行了解、定位。
六
第二天上午,这些情况都汇总到我这里,我把它们一一标注出来,四天前夜里发生的事,在我心里渐渐清晰起来。
“程翔,你通知华侨路派出所,今天下午到他们那里开案情分析会,让老魏他们都参加,我们刑警队这边能去的都去。”我一边说,一边把各种材料归拢到一起。
程翔走后,我又把内勤小高找来,问道:“那个柳世海怎么样?情绪还稳定吧?”
小高答道:“很好啊!我们吃什么他也吃什么,昨天晚上还专门从外面斩了只鸭子呢!”
“这就对了!他也待不了几天。你呢,今天到金陵饭店执行一个任务,柳世海让别人管吧!”接着,我把任务仔细交代了一遍,小高领命而去。
七
下午的会议,由副局长张新华主持。会还没开始,派出所那间不大的会议室里已经烟雾袅绕,十多个人里至少有一半是老烟枪。
“大家先敞开了说,说错了也没关系。”接着老张的话头,我也说了几句开场白。
我必须先听听他们怎么说,否则我这个队长一开口,他们即使有不同看法,有时想想没把握,也就不说了。每个人都是这样,凡是参与了某件事,听见别人在议论,便也会有表达自己意见的欲望,我必须满足他们。
大家顿时七嘴八舌,各抒己见。
有的说,失主的辨认在案发后不久,这么短的时间,记忆应当比较清晰,柳世海作案的依据应当是充分的,应该对他加大审讯力度,迫使他交代出赃款赃物的下落。
另一种意见正好相反,认为柳世海不一定是作案人,这个案子虽然嫌疑人穿着保安服装,但有可能是外来流窜化装成保安混入饭店伺机作案,我们应当扩大侦查范围,排查以饭店为作案目标、有前科劣迹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