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五官端正,皮肤白净,名叫柳世海,就是那个被失主指认的饭店保安。我让他坐下,问道:“到底是什么情况?你跟我说说。”
柳世海双眼布满了血丝,嗓音嘶哑地说:“朱队长,我冤枉啊,那事确实不是我做的啊!”他抬头看了一下老王,继续对我说,“那天,我本该晚上11点下班,家里有点儿急事,9点多就换衣服走了,跟我一起值班的老孙可以作证。11点下班打卡,就是他帮我打的。”
“你既然没有干那事,那人家为什么指认你呢?”我问道。
柳世海一下子卡住了,不知该怎么回答,半天才说:“人家指认我,我也没得办法,但是你们千万不要到此为止,把真正的小偷给放走了!”
我心里一动,想道:“这家伙倒蛮信任我们的。”想了一想,便对他说,“你呢,要相信我们,不是你干的,我们不会冤枉你;是你干的,你也赖不掉!”
但是现在怎么处理柳世海呢?
我在心里迅速盘算:放他回家?失主肯定会认为我们在包庇坏人。继续扣押?柳世海不承认,赃款找不到,失主同样不满意,但至少可以缓和一下她的情绪。不如将计就计,先把柳世海送到刑警队,毕竟失主指认了他,如果盗贼真的另有其人,也可以麻痹那个家伙。
于是,我让程翔他们在众目睽睽之下,把柳世海带上警车,给人一个印象:小偷就是柳世海,公安局把他抓走了!
这时,已是20日的早上了。
五
回到分局,先到食堂吃了点儿东西,然后直接到局长办公室。那时局里的办公条件很差,四个局领导挤在一间屋子里。
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张新华见我在门口探头探脑,就知道有事要说,立即起身把我带到隔壁会议室。
我把金陵饭店的案子向他作了汇报,他听了以后问:“这个柳世海怎么办,是不是要办刑拘啊?”
“我看先不用。”
“哦?你说说看。”
“因为我看他不像!”干刑警这么多年,这点儿感觉我还是有的。
见老张看着我,我赶紧说:“如果单独就这么一起案子,又有失主的指认,也不是不可能,但是如果把过去发生在金陵饭店的那么多案子串并起来,再来看柳世海,他不是能做那么多案子的人。就是这次,经过我们了解,那天跟他一起值班的保安证明,他确实提前了一个多小时换衣服离开了饭店,这跟他老婆说他回家的时间是一致的。案发后饭店安保部去他家找他时,他正呼呼大睡呢。”
“那你把他带回来干什么?”老张有些不解。
我把自己的考虑对老张说了,老张点点头,说:“那好!就按你的意见办,先把柳世海留在队里,但是你要抓紧办。这次失主还在,破案条件不错,不能再让那个家伙跑掉了!”
“那当然!”我答应着,从老张那里出来,到洗手间擦了把脸,回到队里,吩咐内勤小高安排柳世海住下,随即带上程翔,再次来到金陵饭店。
这次我们没有到安保部,而是直接穿过大堂,来到左手边的电梯间,乘电梯直达11层。
供住客使用的电梯共有六部,一边三部,上下很快。
我们摁响了1101房间的门铃,里面一个女人问是谁,我们说明了身份,对方通过门上的猫眼看了好一会儿,才把门打开。
“你们把我的钱找回来了吗?”梁陈丽娜上来就问。这是一个身材瘦小的女子,一口港腔。
我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这个案子现在由我们分局刑警队负责,有些情况需要和你核实一下。”
“什么情况?我不是把人认出来了吗?”她有些不明白。
我只好耐着性子跟她解释:“你是指认了一个,但是我们还需要其他证据,希望你能配合。”
“好吧,让我怎么配合?”她有些不满。
我对她说:“你跟我们讲一讲到你房间那个人的特征,越详细越好。”
“那个人嘛,我没有认错。他当时穿的是保安制服,我也没记错。嗯,他手里拿着一部对讲机……”她说到这里,我马上让程翔下楼到安保部去借一部,然后示意她接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