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让小高在派出所里找个地方让许菁住下,随即调兵遣将。一路按许菁所说,去找那个周小薇核实情况;另一路到徐州,按图索骥,一一查证许菁所说的话。
找周小薇核实情况的片警很快回来了,说那一片都传开了,某某被杀了,那个周小薇就是这么听说的,并且因为认识许菁,就给她打了电话。
第三天,派到徐州去的侦查员也回来了。他们在徐州调查的情况,跟许菁说的一模一样。
这样,就可以证明许菁没有作案时间。况且,许菁一个女人,根据我的目测,她也不具备用利器杀死27岁壮年男子的体力。
但是在卢广宇的所有关系中,只有许菁与他矛盾最深,如果凶手不是许菁,那又会是谁呢?
对了,会不会是她雇凶杀人?她雇用杀手去杀卢广宇,自己却跑去徐州,制造一个不在现场的证据,这也很有可能啊!
想到这里,我派人到电信局,调出她的手机通话记录,一一核实。
可是说也奇怪,这个许菁,没有一个男性朋友,连一个男性通话对象也没有。
我又困惑起来。
为了便于找许菁了解情况,也为了她的安全,我们说服她这些天就住在派出所。
一连七天,在跟我们民警的接触中,许菁所说的话前后一致。徐州之行的整个过程,分分秒秒都说得严丝合缝,滴水不漏。
六
但是在这七天,我身上的压力却越来越大。
案件久拖不决,市局副局长张新华渐渐失去了耐心。
那天,老张又来到尧化门派出所。案子发生以后,专案指挥部就设在这里。
老张刚一落座,就对我说:“老朱啊,前两天‘2·22’案的仲石冰被执行死刑了,你晓得啊?”
“这个嘛,当然晓得哎!”我说。
那起杀人纵火案,发生在2000年2月22日,我们花了一年九个月的时间,才把凶手仲石冰捉拿归案。后来通过对他的审讯,又连带破了发生在全国很多地方的20多起类似案件。因为案件太多,又牵涉到外地,法院审理了将近一年才宣判。就在“1·15”发生两天后的1月17日,“2·22”杀人纵火主犯仲石冰在南京被枪决。
老张用手比画着说:“老朱啊,你根据这么小的一点儿油漆,就能破这么大、这么多的案子,眼下这个案子条件比那个好多了!”
“是的哎,那个案子耗了快两年才破,这才几天啊?”我答非所问。
老张一时无语。
栖霞分局的副局长老胡,见场面有些尴尬,马上向老张详详细细汇报了前期侦查工作,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这个案件,经过我们深入调查,没有发现许菁有男性朋友,所以我们倾向于此案很可能是尾随入室,因财杀人。”
老胡开了头,其他人也从不同角度发表意见。其中比较一致的意见,就是许菁虽然与丈夫有矛盾,甚至很深,但是第一许菁本人没有作案时间,第二她也没有体力能致卢广宇于死地,第三她没有男性朋友,也就不可能雇凶杀人,所以我们应该调整侦破方向,再把许菁留在派出所已经没有意义。
会议整整开了一个下午。
我是刑警支队长,在这种场合,我必须先听大家的意见,所以一直没吭声。
最后,老张看我还在思考,就说:“大家讲的,都有一定的道理。老朱啊,我看是不是先让许菁回家,然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查,看有没有尾随入室盗窃杀人这样的案子,进行串并,从而破获此案。”
七
“我不同意!”
此言一出,会场变得十分寂静。
连我自己也有些吃惊,面对老搭档、老领导,这话怎么脱口而出?
但是我很快平静下来。
老张是市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过去是工作搭档,现在是我的上级,但是我们讨论案情,目的是尽快破案,给社会一个交代,我有自己的想法,而且坚信它是对的,为什么不说出来,而要违心地随大流呢?这既违背了我做人的原则,也是对工作的不负责任。
面对大家的目光,我十分坦然地把这些天来自己的思考说了出来:
“我不是不同意放许菁回家,而是不同意大家对案件性质的判断。因为,我们现在掌握的所有痕迹信息表明,这个案件,应该是因矛盾关系而杀人,并不是尾随入室盗窃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