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安徽绩溪回来后不久,老曹有点儿兴奋地对我说:“老朱,栖霞区和燕路串并案现场的指纹,与常州市的三起同类手段盗窃案件的现场指纹比对上了!这三起案件在1999年9月1日至3日三天内连续发生,所留指纹系同一人。”
“太好了!有没有进一步的线索?”我问。
“进一步的线索还有待查找。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们这起案件也是用刷了红漆的管子钳,把防盗窗铁栏杆掰弯,进入房间盗窃,而且也留下了一枚和我们南京相同的大拇指指纹。”老曹说。
我们分析研究了一下,一致认为,根据作案人都是选择上午上班时间作案,而且所到之处基本上均是连续作案,因此更加证明了我们的大流窜作案推断。
既然是大流窜,那么查旅馆、查暂住人口聚集地,并选择特定的时间段进行人员比对,则必不可少。于是,我们派出刑警迅速将近万名于案发时间段在常州旅馆住宿的人员名单,全面收集并录入电脑,与南京“2·22”案件发生期间,在南京的住宿人员进行比对。
这项工作耗时费力,查了一些日子,却未能从中获取进一步有价值的线索。
见此状况,我又跟老曹商量:“这个案子既不能就此放弃,也不能把全部力量都扑上去,看来只能是细水长流,慢慢查。”
老曹完全赞成,还提了个建议:“我们可以跟常州市局分一下工,我们到几个地方去查,他们到另外的地方,信息共享,就能事半功倍,大大提高效率。”
刑警支队的任务繁重,一有新的大案发生,我的精力就不得不投到这些新发案子中去。10月22日半夜,珠江路电脑一条街发生一起数额巨大的抢劫案,我和老曹一直忙到11月9日,才将案犯分别从西安和上饶抓回来(详见《第八天:夜半盗影》)。
六
时间一天天过去,每隔一段时间,只要手头上没有重要案子,我就派出几组技术员,按照和常州市局的分工,陆续到全国一些建有指纹档案的公安局去比对。
技术人员一次次空手而归,不免有些泄气。
有一次,我无意中听见小齐小声跟老孙嘀咕:“师傅,这大海捞针,能捞到吗?”
小齐的疑惑,我完全理解。
自己刚做刑警时,一个案件长时间没有突破,也会产生动摇心理,后来才慢慢做到如果方向对头,就咬牙坚持。现在,我已不是普通的侦查员,而是一名指挥员,不但自己要坚定信心,还应该给部下打气。
我把参与这项工作的技术员都找来,先从往事说起:“1974年,我们南京下关卫生防疫站,发生一起女护士被奸杀的案件。当时现场确认一枚指纹和一枚掌纹为案犯进入现场时所留,就是我们这个刑事技术室的技术人员,他们都是我们的前辈,到省厅指纹档案室比对指纹卡片,从白天查到深夜,为了节省时间,晚上就打地铺睡在那里,第二天一早接着干。整整花了26个昼夜,硬是查完了指纹档案室里的27万份指纹卡片,最终找到了那个凶手,把他从千里之外的大兴安岭抓回来。”
这个案子发生时,我还没干刑警,但是听我老父亲多次提及,也烂熟于心。
接着我又说:“两年前的‘1·19’玄武饭店骗盗案,于小松盗走24万美元后逃之夭夭,和现在这个‘2·22’案凶手杀人纵火后跑了一样,但是那时我们就是抓住‘1·19’案留下的蛛丝马迹,硬是像大海捞针一样把于小松给捞出来了。这一次,我相信也同样能把作案人给捞出来,因为我们不是漫无边际盲目地捞,而是有方向、有区域的。第一步,我们不是和栖霞的案子串并上了吗?第二步,又和常州的三起案子串并上了。只要一步步查下去,总会找到这个家伙的!”
果然,在“2·22”案发生一年零九个月后,也就是2001年的11月21日,目标终于出现了!
这一天,刑事技术室老孙满脸兴奋地跑到我办公室来说:“支队长,刚才,常州市局的老李给我打电话,说他们查到‘2·22’案的作案人了!”
“哦?”我腾地一下站起来,“怎么查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