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耳边有一块伤湿止痛膏胶布,上面有她的指纹,这应该是凶手在行凶时为了防止她呼救而用它来封她嘴的,被她在挣扎反抗中揭掉。这样的胶布在尸体周围的地上还散落了四块。凶手随身带那么多胶布干什么?这说明他是有预谋的,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事先做了准备。
从现场情况看,凶手和李彩珠并没有发生性关系,但死者的裤子却被扒下,上衣被推上,身体大部**。凶手之所以这么做,就是想把现场伪装成因卖**嫖娼引发的**杀人,从而掩盖其真实动机——侵财杀人。
死者随身携带的包被翻动过,包内值钱的东西都被凶手拿走。死者是一个档次很低的卖**女,她的包里能有多少财物?一个连她都要抢的人,经济状况也肯定好不到哪里去。
还有一个情况值得注意,根据社区民警调查,李彩珠的习惯做法,是在外面招嫖后带回住地卖**,而案发现场却在离她住处较远的铁道边。
如果是陌生人,李彩珠不会跟他走这么远。而凶手将她的裤子拉下,造成因嫖娼纠纷而杀人的假象,也是为了掩盖自己和死者是熟人这样一个事实。
五
想法成熟以后,我又回到专案组那间会议室,把刚才思考的问题一个一个摆了出来,最后归纳出几点:
“第一,三个**,一个已经撕开,说明被害人愿意与作案人发生关系,但是没有使用,这表明凶手另有目的。这个目的就是侵财。大家要注意,这和因卖**嫖娼矛盾引发的**杀人是不同的。
“第二,那些伤湿止痛膏胶布,是用来封嘴的,防止被害人喊叫。这说明凶手事先做了准备,目的之一就是来杀人的。
“第三,两人并没有发生性关系,凶手为什么还要扒下死者的裤子?他就是要伪造一个与卖**嫖娼有关的现场,掩盖他图财害命的真实目的。
“第四,从被害人站街的地方到案发现场,有两三公里,步行要走近半个小时。如果被害人不认识凶手,就不会跟对方走那么远去干那个事,她完全可以把对方直接领到离她站街不远的住处。这个现象说明她很可能认识凶手,而凶手又提出了这个要求。
“第五,被害人的经济条件并不好,但是凶手还要抢夺她的财物,说明凶手的经济条件可能更差。”
说到这里,我看看老曹。
老曹点点头,表示同意。
“死者到底被劫走多少财物,我们能掌握吗?”我问老曹。
老曹想了一下,说:“她随身携带的小包被翻动过,里面没有发现现金和其他值钱的物品,但是被劫走多少,还真不好说。根据我们对她住处的搜查,以及她的衣着穿戴,应该没有多少钱。”
我忽然想起一个事,说:“据他儿子说,为了儿子能及时找到自己,李彩珠有一部手机,但是现在这部手机不见了。作案人档次很低,会不会拿去卖掉换钱?老曹,我们两家分一下工,分头到那些地方查一查,在案发以后,有没有人卖过手机?”
“好啊!我马上安排。”老曹立即答应。
我又转向全体,说:“据死者儿子说,死者李彩珠的这部手机买的是二手诺基亚,应该很旧的,颜色是黑的。”
我又写了一个电话号码给老曹:“派出所在调查时没查到,这是死者儿子告诉我的。还是由刑警支队向市局申请,通过技术手段查一查,这个号码是不是还在用?能不能定个位置?”
“好!”老曹又答应道。
六
16日那天,我刚到专案组,刑警队队长林舒就对我说:“朱局长,夹岗村那边有个人,说前几天有人想卖给他手机。”
“哦?怎么个情况?说来听听!”我精神为之一振。
林舒等我坐下,说道:“从昨天开始,我们以双桥门为轴心,向四面撒出侦查员,走访那些专门收废旧手机旧电器的。今天早上我到夹岗村,那边有个人,成天蹬三轮车,挨家挨户收购旧家电,旧手机也收。以前有个案子,涉及他收赃物,我抓过他。今天我去找他,问他最近有没有收过旧手机。他想了一下说,就是大前天,有一个人拿了一部旧手机,要卖给他。他看了一下,觉得这部手机不值钱,就开价30,那个人非要60,他就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