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法家的文字盛宴
秦王嬴政很是推崇韩非子的著论,不惜动力武力而求一见韩非子真容。因谏秦王先伐赵缓伐韩,韩非子被同出荀子门下的李斯所害,亡身秦狱。在入秦之前,韩非子力求改变韩国积贫积弱的现状,多次上书韩王,希望以法制国,以法强国,其主张却始终得不到采纳。韩非子怀着满腔遗憾与忿恨,便而著书,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说林》《说难》等著作,洋洋十万余言。韩非子的散文风格突出,他善用寓言、比喻来进行说理,文笔锐利、议论透辟。韩非子的散文对后世散文的发展有着较大的影响,尤其对汉初政论家的政论文写作有着直接的影响。
在韩非子死后,后人搜集他的遗著,加以整理,并加入他人论述韩非学说的文章,编成了一部名为《韩非子》的书。因此,“韩非子”现有两个解释,一指一个人,即战国末期韩国著名的哲学家、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二指一本书,即韩非死后,后人搜集、整理其遗作,并加入了他人论述韩非学说的文章而编成的作品集。《韩非子》是论述韩非子思想的集大成之作,全书现存55篇,约十余万言,书中大部分为韩非子本人的作品,另有一些他人的相关篇章。自汉代以后,流传的《韩非子》的版本渐渐增多。近代学者陈奇猷先生的《韩非子集释》校注详赡、考订精确、取舍严谨,是不错的读本,梁启雄先生的《韩子浅解》内容简明扼要、深入浅出,足见功力之深厚。
在韩非子生活的时代,崇尚“法先王”和“复古”的儒家、墨家是思想界的显学,韩非子的观点却是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他根据当时的社会形势和社会状况,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这四个政策。他还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之后的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在治国理念上都深受其学说的影响。书中重点宣扬了韩非子“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是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
韩非子虽死,他的思想却得到了秦皇嬴政的重视和实践,在谋杀他的凶手、曾经的同学李斯手上得到了卓有成效的实施。李斯最终成为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秦国丞相,嬴政也最终成为了一统中国的千古一帝。韩非子的法家思想不仅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还为秦之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恶劳而好佚”的人性论
韩非子性恶论思想的形成,与老师荀子的影响密不可分。荀子认为,人生而好利,生而有好恶。人若顺性而为,社会就会充斥争抢,忠信不存。韩非子承袭了荀子的性恶论,持有与老师相近的看法,认为“好利恶害,夫人之所有也”。但是,韩非子顺着这人性好利恶害的道路,比荀子走得远得多。
荀子将自利视作人的本性,他看到了人们因顺从自己的自利之心而引发的争夺不止、忠信消亡,但只是由此引导出了人性本恶的结论。人因自利而导致社会秩序和社会道德的不善,这隐隐告诉我们:自利是恶的。荀子只看到了自利之恶,韩非子却更多地将眼光投向了自利之善。
面对人性自利的特点,韩非子一方面并不否认欲利之心会带来危害,另一方面则看到了自利的积极意义。“人有欲则计会乱,计会乱而有欲甚,有欲甚则邪心胜,邪心胜则事经绝”,韩非子在承认私欲阻碍成事的基础上,又说“人臣挟大利以从事,故其行危至死,其力尽而不望”,明确指出欲望对成事有益。人人“好利恶害”,每个人都有私心、私欲,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与合作都是通过“利”来实现的。自利可以给人们带来害处,也可以给人们带来好处,因此,自利本身并没有什么是非善恶之分。
那么,自利的人性要如何被引导向善的方向呢?这正是荀子和韩非子人性论的重大不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