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朱熹折中融合了道、理思想。他引“道”为“理”,并将此作为思想体系本题及规律性范畴。他还将道家“道”本体之心、兼容阴阳与张载“气”的学说,理气结合,使理气观更加丰富。
在朱熹的思想体系中,“道”“理”“太极”是同等序列的范畴。将三者沟通在一起,道、理都是宇宙之根本,两者相通相济。朱熹多次说过“道即理之谓”,又说“道字即《易》之太极”。比较道家之道,朱熹道即理的观念显然更加广泛,甚至无所不包,属于形而上之本体。他指出,“道之全体,固无不该”,“夫道体之全,浑然一致,而精粗本末内外,宾主之分,粲然于其中,有不可以毫厘差者”,而且“道之体用,其大天下莫能载,其小天下莫能破” 。同时,朱熹的道与理都是合乎伦常的仁义礼智、宗法等级之制的体现,以理喻道之统,以道补儒。
就东汉以来的佛释之学,朱熹以“理一分殊”取代“一多相容”的佛学精华,使“理一分殊”成为科学的思维方式,并对魏晋以来的佛老黄学加以利用与改造,使其失去了原有的主导地位。钱穆在《朱子学提纲》中指出:“朱子于老庄两家颇多发挥,亦不全废弃。其于释氏,尤其于禅宗,则特他精辨,于理学家朱子辟禅之语最多。后代理学家所辨儒释疆界,其说几本于朱子。”朱熹在梳理“理一分殊”思想时,借用了佛学“一月普现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摄”的喻语,以佛之“万殊”思想与传统德教思想相联系,指出:“天覆地载,万物并育于其间而不相害,四时日月,错行代明而不相悖。所有不害不悖者,小德之川流;所以并育并行者,大德之敦化。小德者,全体之分,大德者,万殊之本。”朱熹的本体论、人性论、修养论等,都受到了佛释的影响。其所谓“无极而太极”,是万里、万善之本原,具有超然善恶的内涵,这与佛家《六祖坛经》“不思善,不思恶,正与么时,哪个是明上座本来面目”相接近。此外,朱熹接受了佛家静坐养性的思想。另一方面,朱熹批评佛教的虚妄说与因缘说,反对所谓的讲宇宙的“劫数”之言,其中佛教的“灭人伦”是朱熹最不屑的。他对此说道:佛教“自有物元始以来,自家是换了几个父母了,其不孝莫大于是,以此见佛法无父”,“则虽杀其父母,亦以为常。佛法说君臣父子兄弟,只说是偶然相遇”。朱熹强烈认为,士大夫不应当学佛出家,出家只是逃避现实、轻世薄世的自私行为。佛释对于义理又有很大的排斥性,这也是不为朱熹所接受的。“有言庄老禅佛之害者。曰:禅学最害道,庄老于义理绝灭犹未尽,佛则人俗已坏,至禅则讲许多义理扫灭无余。”朱熹认为自己的思想与佛释之学有着许多的相异之处。他说,“佛学之与吾儒,虽有略相似处,然正所谓貌同心异,似是而非者,不可不审”,“所云禅学悟入,乃是心思路绝,天理尽见。此忧不然,心思之正,便是天理”。
学者们往往能够注意到朱熹对儒释道思想的接受、采纳,却很少注意,或者常常避谈他对于法家思想的吸收。朱熹以及其他理学家“阳儒阴法”的理学本性,是很多学者不愿承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