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毕业生毕业了工作了,就把档案抛在一边,殊不知这样做的后果很严重。你的档案保管好了吗?“遗弃”档案有不少“后遗症”:
1.影响个人利益。有了档案,就可以享受到相关的人事、劳动、社会保障服务,如办理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等。无论是在原单位供职的人还是辞职后另求新职者,在办理社会保险、领取失业金时,个人档案记录的工龄、工资、待遇、职务、社保参保年限等都是主要依据。
2.影响毕业生转正定级和工龄计算。很多大学毕业生找到工作后,没有及时办理参加工作手续,工作几年后仍然是学生身份,从而影响了自己的转正定级,也影响到工龄和退休金的计算。
3.耽误职称评定和工作调动。有的毕业生自大学毕业后,档案既没有提交单位,也没有留存在政府指定的人才服务中心,职称评定就会因手续不全而受到影响;有人虽在毕业后把档案存到了人才服务机构,但没有及时办理就业手续,等到几年后调动工作时,才发现需要办理参加工作后的所有手续,并要在转正定级后才能正式调动。
4.影响户籍档案。目前很多人开始考虑购买房屋,在银行办理房贷手续时要求出具贷款人的户口证明。然而很多弃档多年的毕业生认为档案并不重要,没有及时从学校转出户口和档案,结果耽误了办理贷款。
5.导致留学人员保险断档。现在自费出国留学人数与日俱增,但当许多学子海外深造归来,荣归故里、大展宏图之时,却发现由于人事档案存放不当,自己无意间做了几年“无业人员”,为今后的工作带来很多不便。
专家提醒大学毕业生,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毕业报到手续,并把档案转入政府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保存,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得到保障。把档案留在人才服务机构但一直没有理会的,只要办妥相关手续,就可将关系理顺;存有“口袋档案”的,则要尽快将档案交回原单位或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如果档案袋被打开,里面的资料就要经过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如果档案资料遗失,还要到原单位去补充和确认;跳槽人员将档案遗留在原单位长期未办理转档手续的,要与原单位协商,解决跳槽后的遗留问题,以便及时将档案转交新单位。
【案例】
案例一:2009年,作为北方某高校法律专业的一名应届毕业生,小峰从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被某知名公司录取,随即就与该家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此时,小峰发现还有一家发展前景更好的单位也在招聘,而自己的就业协议书已经签约了,情急之下,他用了考取研究生的同学的空白就业协议书与这家单位签约。他认为反正就业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对自己没有约束力。当小峰兴冲冲地跑到原来签订就业协议的公司,请求解除就业协议时,该公司告知小峰,解除就业协议可以,但小峰必须按照就业协议的约定向公司交付违约金。面对不菲的违约金,初出校门的小峰真为自己法律意识的缺乏懊悔不已。
案例二:某高校2006届毕业生小陈,生源地为四川省××地区,毕业后在广东省落实了一家企业就业,由于广东这家企业不接收小陈的档案、户口关系,其报到证、档案、户口均办回四川省××地区。小陈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放在家里,然后赶到广东省这家企业上班。四年后,他想更换身份证,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拿到当地人事局、派出所落户。当地有关部门说:“过期很长了,不能办。”小陈又急忙跑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希望更改签出日期,派出所答复他:要么回生源地办,要么将报到证日期更改后,我们再改日期。小陈又到学校就业部门,就业部门给他的答复:超过两年,报到证不能再更改。
虽然现在的大学毕业生实行自主择业,但是就业签约与报到作为择业的最后一个环节,同样受到国家政策、就业法规的指导和约束,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与程序。案例中的小峰不了解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违背了基本的诚信原则,不仅不能实现自己的就业愿望,发生纠纷时也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而小陈是不了解毕业生就业报到基本程序,忽视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的重要性,以至于影响到自己身份证和结婚证的办理。小陈对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程序一无所知,虽然老师给予了详细的解释,但由于自己不上心,影响到单位给他办理户口和保险。所以,大学毕业生在决定签署就业协议前,要遵章守法,认真对待就业协议的约定,特别是其中的违约条款,以免给自己、学校、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同时还要了解就业基本流程,按章办事,以免延误时机,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