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德上的知行合一与天人合一
“知行合一”与儒家的“天人合一”有密切的关系,可以说,知行合一就是为了达到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知行合一是方法,是手段,天人合一是理想,是目标。
孟子认为人之善端乃“天之所与我者”,但必须扩而充之,“强恕求仁”,也就是必须通过修养之行,“反身而诚”,才能达到与天为一、与万物为一的天人合一境界,至此,人就可以成为最有道德的圣人。
程伊川强调“学者须是真知,才知得便是泰然行将去也”。“人既能知见,岂有不能行?”知就是知理,而“理性本善”,故“真知”也就是知“良知”。能知良知,知理性本善,则只要“循理而行”[1],就可以达到“与理为一”的天人合一境界。
朱熹讲“知行常相须”,其所谓知,就是知“天理”,而朱熹所谓“天理”或“太极”的主要内容是“仁”,也就是有道德意义的义理之天。他说:“义理不明,如何践履?”[2]所以朱熹和程伊川一样,也认为循理而行即可达到“与理为一”的天人合一之境。
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最明显地表达了它与天人合一说的密切关系。王阳明所谓知是指良知,所谓行主要是致良知。人与天地万物原是一体,人之良知即天地万物之良知,人之心即天地万物之心。此心或良知又称“明德”或“一体之仁”,人皆有之。[3]人与一切生物以至非生物皆息息相通,“一气流通”,这是王阳明的天人合一说之主旨。王阳明认为,当人不为私欲所蔽时,人既能“自知”其良知,亦必能实行此良知,故“知行合一”之“本体”就是“天人合一”。但因私欲障碍,人往往不能实行其良知,知行分离,于是天人相隔,这既“不是知行的本体”[4],也不是天人合一,不是天地万物一体之本然。只有“去其私欲之蔽,以自明其明德”[5],亦即致良知——实行良知,才能“复其天地万物一体之本然”[6],回复到天人合一,这也同时就是回复到“知行的本体”即知行合一。可见在王阳明那里,知行合一与天人合一已经达到一而二、二而一的地步:知与行合一则天与人合一,知与行分离则天人相隔。可以说,王阳明把中国儒家天人合一的思想与知行合一的思想以及二者间密切相关的思想都发展到了中国哲学史上的顶点。
王阳明以后,天人合一与知行合一的思想逐渐衰退,西方传统哲学中占主导地位的主客二分思想在中国哲学史上也逐渐抬头。主客二分式的一个主要特点是主体与客体原本相互外在,彼此对立,而主体要通过自身的主体性,认识客体(认识)和改造客体(实践),从而达到主客的统一。这样,以道德意义为核心的知行合一的思想,也就逐渐为认识论意义的认识与实践的思想所代替。明清之际以后的哲学发展趋势大体上就是如此。
2.认识论上的认识与实践和主—客二分
王船山既有天人合一的思想,也有主客二分即所谓“能所”的思想,所以他既有道德意义的知行合一的思想,也有认识论意义的认识与实践的思想。而认识论在王船山哲学中占有比在前人哲学中更重要的地位,就如同主客二分思想在他那里占有比在前人哲学中更重要的地位一样。王船山明确反对程朱的知先行后说和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而主张“知以行为功”[7],颇有强调实践在认识中的地位之意,当然,这里说的实践还不是指阶级斗争和生产斗争,而是指一般的日常活动和行动。
颜元提倡“事物之学”,攻击程朱陆王的“主静空谈之学”,他所主张的“习行”虽然仍以“习礼”、“习乐”为主,但他也从认识论角度强调实际活动在认识中的作用,他认为“格物致知”之“格”即“手格猛兽之格”,“格物”即“犯手实做其事”[8],必须“手格其物而后知至”,“必箸取而纳之口,乃知如此味辛”[9]。颜元实际上是形象地、具体地强调了实践在认识中的基础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