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道德意识—道德意识—超道德意识
人与天地万物“一气流通”,融为一体。王阳明在《大学问》中谈到,人因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故能对同类之人“有怵惕恻隐之心”,甚至对不同类之有知觉者和无知觉者亦能“有怜悯之心”、“有顾惜之心”。除去王阳明的“一体之仁”有封建义理之意,可以暂且撇开不说外,他把人的原始的同类感和道德意识建立在万物一体的本体论基础之上,这是值得赞许的。卢梭也有万物一体的思想,但不及王阳明之明确。
万物一体,不仅指物与物一体,而且指人与物一体,人与人一体。为方便起见,我在这里把他人、他物都概括称之为客体,把与之相对的自我称之为主体。人生之初,都有一个自我与他人、他物不分(主体与客体不分)的阶段,我在本书第二章中借用中国哲学的术语称此阶段为“原始的天人合一”。在此阶段中,人因不能区分主客,故无自我意识,与禽兽没有多大差别;从道德的角度来说,尚无善恶之分,无道德意识。卢梭说:“野蛮人之所以不是恶的,正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善。”我们虽然不能把野蛮人简单地等同于初生婴儿,但大体说来,野蛮人确实处于主客尚未分清、善恶尚不分明的阶段。我们可以说人类原始的同类感是道德意识的基础,但还不就是道德意识。卢梭说,自然同情心“在自然状态中”“代替道德”,“代替”就意味着还不是。由此可见,简单地说人性本善或人性本恶,都是不恰当的。卢梭有时违背他自己的分析而有所谓性善的说法,不能不说是他的混乱之处。儒家明确主张性善,认为人天生就有封建的道德意识,只能说是虚构。我以为人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乃是超出了“原始的天人合一”阶段之后的事。
随着岁月的增长,人逐渐有了主体与客体之分,有了自我意识,因而也有了认识和道德实践,能说出这是什么,那是什么,并进而辨别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我反对禁欲主义或类似禁欲主义的思想,反对西方传统主流哲学把善放在超感觉的理念世界之中的观点,我以为道德上的善与欲望、功利不可分,与关心客观存在物、攫取存在物的主客关系式不可分。道德意识一方面为了满足功利追求而把外物当作自己需加利用的对象和工具;另一方面为了替他人谋幸福,又不能把他人当作服务于自己的手段。换言之,道德意识在人与物的关系方面,要求人占有物;在人与人的关系方面则要求为他人服务。这两方面的结合也就是道德与功利的结合。
显然,道德意识仍未脱离主客关系的阶段,仍有主客的对立。这不仅是说道德意识包含有功利追求,即关心存在物,攫取存在物,而且更重要的是说,道德意识总是表现为“应该如何如何”(“应然”)的意志要求,表现为主观性的内心的东西。道德意识并未真正达到人与天地万物一体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