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庄的“天人合一”与孟子的“天人合一”显然有不同之处:第一,在孟子看来,人之所本,有道德意义,而老庄的“道”则是没有道德意义的,所谓“道法自然”。第二,由于孟子的“天”有道德意义,所以达到“天人合一”境界的方法也有道德意义,这个方法就是“强恕”、“求仁”;而庄子的方法是“心斋”、“坐忘”,这是没有道德意义的忘我的经验、意识。
孟子之以人伦道德原则为本根的“天人合一”说,至宋明道学而发展到了高峰。
张载的“天人合一”说是宋代道学之开端。张载说:“大其心则能体天下之物。物有未体,则心为有外。世人之心,止于闻见之狭。圣人尽性,不以闻见牿其心,其视天下,无一物非我。孟子谓尽心则知性知天以此。天大无外,故有外之心不足以合天心。见闻之知,乃物交而知,非德性所知。德性所知,不萌于见闻。”[1]张载这一段话似乎涉及了“主—客”式与“天人合一”式的关系。“见闻之知,乃物交而知”,就是说,“见闻之知”乃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若停止在“主—客”式上,则是在主体(心)之外尚有现成的客体,这是“以闻见牿其心”,即用闻见的知识把主体封闭在自身之内,这叫作“心为有外”或“有外之心”,“有外”者,在心(主体)外尚有现成的客体之意。“有外之心”当然“不足以合天心”,不能“体天下之物”,也就是不能达到“天人合一”。只有破除主客之间的障隔,打开此“牿”,而“大其心”,才能“体天下之物”,“视天下无一物非我”,从而达到“天人合一”即所谓“合天心”的境界,这种境界如果也叫作“知”,那就是“德性所知”,而不是“见闻之知”。张载明确指出,“德性所知,不萌于见闻”。张载显然主张“德性所知”高于“见闻之知”,“天人合一”高于“主—客”式。当然,他不可能像海德格尔那样分析、说明后者怎样以前者为根基而产生。
道学的“天人合一”说,在张载以后,逐渐分为程朱理学与陆王心学两派。
程伊川和朱子以万物之本根为“理”,“理”是老庄的“道”之变形,不过程朱赋予了“理”以道德意义,此乃程朱理学之大不同于老庄哲学之处。程朱主张人禀受形而上的理以为性,故天人相通。据此,程伊川和朱子的“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便是“与理为一”。“与理为一”,从人来说,就是人遵循理,从天来说就是理体现于人。
陆王心学的“天人合一”说,不同于程朱理学,陆王强调理不在心之上或之外,认为人心即是理。王阳明明确否认有超乎人心和具体事物之上的形而上的理的世界,主张唯一的世界就是以人心为天地万物之心的天地万物。王阳明这种融人心于世界万物的“天人合一”说,大大超过了程朱的思想。程朱所主张的本根(“理”)是形而上的东西,他们的“天人合一”都是形而上的东西与形而下的东西之结合,而在王阳明这里,则只有一个现实的世界,此世界是人心与天地万物之彻底融合,人与世界万物之息息相通、融为一体的程度,比起程朱哲学来要深刻得多(早在周秦之际的儒家作品《礼运》中,虽然已有“人者,天地之心也”之说,与王阳明所说一样,但《礼运》此语的意思没有像王阳明那样阐发得明确详细)。王阳明似乎是中国哲学史上“天人合一”说的一个典型的代表,其地位同海德格尔的“此在—世界”的思想在西方哲学史所占的地位相类似。但王阳明作为中国哲学家和古代哲学家,与海德格尔作为西方哲学和现代哲学家,两人的“天人合一”思想又有根本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