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界”结构和“主体—客体”结构是人与世界的两种不同关系,两者既表现于个人精神意识的成长和发展过程中,也表现于人类思想史中。关于前者,下面将有专章论述,这里专门谈谈两种结构在中国哲学史和西方哲学史上的表现。“主体—客体”或“主客二分”虽然不是中国传统哲学的专门术语,但已为当代中国哲学界所熟悉,“自我—世界”和“此在与世界”之类的术语则对于我们中国哲学界还比较生疏。为了通俗和方便起见,我借用中国哲学的术语,姑且称之为“天人合一”式。“自我—世界”的融合关系与中国的“天人合一”确有某种相似相通之处,只是我再重复前面说过的一点,就是,中国各派思想家对“天”的解释有多种,我这里所用的“天”只是取其世界万物或自然之意。另外,梯利希的“自我—世界”的概念和海德格尔关于“此在和世界”的理论同中国的“天人合一”说有重大的区别,例如两者认为人与世界万物一体相通,但在如何息息相通、融为一体的问题上,是大不相同的。就“天人合一”的这种最广泛、最粗略的意义来说,我们可以认为,中西哲学史各自都兼有“天人合一”式与“主客二分”式的思想,不过西方哲学史上较长时期占主导地位的旧传统是“主体—客体”式,中国哲学史上长期占主导地位的思想是“天人合一”式。
1.两种在世结构在西方哲学史上的表现
西方哲学史在苏格拉底、柏拉图以前,早期的自然哲学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学说,主要是“人—世界”合一式。柏拉图的“理念论”,从认识论的角度讲客观的理念是“认识”的目标,实开“主—客”式思想之先河。明确地把主体与客体对立起来,以“主客二分”式为哲学主导原则,乃是以笛卡尔为真正开创人的西方近代哲学之事;但笛卡尔的哲学也包含有“人—世界”合一的思想因素,他的神就是人和世界万物之共同的本根或创造主。黑格尔是近代哲学的“主—客”关系思想之集大成者,他的“绝对精神”是主体与客体的最高统一,但他的“绝对精神”不仅是认识的最高目标,最终极的真理,也是世界万物之最终的本根或创造主,它是最高的客观精神,也是人类精神的最高形态——人与世界相通。黑格尔哲学所讲的最高的主客统一包含着“人—世界”合一的思想,为他以后的西方现当代哲学特别是人文主义思潮的哲学思想铺设了道路。总体来说,从笛卡尔到黑格尔的西方近代哲学的原则是“主体—客体”式。
黑格尔以后,从主要方面来说,大多数西方现当代哲学家还有一些神学家,都贬低以至反对“主—客”式,其中,海德格尔是一个划时代的人物,他把批评“主—客”式同批评自柏拉图至黑格尔的旧形而上学传统联系起来,认为这种旧形而上学传统的根基是“主—客”式。海德格尔可以说是西方现代哲学中“人—世界”合一思想和反旧形而上学思想的一个主要代表。西方现当代哲学,特别是人文主义思潮的哲学思想,其主要的共同的倾向是超越“主体—客体”式,达到一种类似中国的“天人合一”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