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直觉作为认识的起点,这是符合实际的。不过,克罗齐不同于一般把直觉当作对客观现实中个别事物的反映的看法,认为在直觉界线以下还有“感受”或“情感”,它是无形式的材料,直觉则赋予它以形式,使之成为山河大地虫鱼草木之类的事物,即克罗齐所谓“意象”,“意象”就是认识的对象。克罗齐的这套讲法似乎令人难于接受,但他关于感受、情感先于直觉、先于认识的基本观点还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海德格尔从他自己的哲学立场出发阐释了情绪先于直觉、先于认识的思想。海德格尔认为人一生下来就得与世界“打交道”,就得对世界“有所作为”,人在这种活动中与世界整体保持活生生的关联,而不是像在后起的认识中那样,只看到抽象的、现成的、死板的某物的某特质,这时,人(“此在”)必然在与世界整体的关联中对自己有所“指引”,有所“筹划”,亦即对由无到有的可能性做出反应。海德格尔把这种处于可能性中的状态称为“领会”,即“能够领受某事”、“能够做某事”之意。而“领会”总是带有“情绪”的“领会”,“情绪”和“领会”同样原始,“情绪”是“此在”的“原始存在方式”。所以在海德格尔看来,人不是一开始就被动地摆在现成事物之前对现成事物进行直觉、感知,而是对世界处于趋就和避开的“现身情态”之中。海德格尔说:把现成的东西当作第一位的、“处于优先地位”的东西,从而把对现成东西的“纯直觉”(“纯直观”)也当作第一位的、“处于优先地位”的,这种看法属于旧的传统本体论(“传统存在论”)。但海德格尔不同意旧的传统本体论,他认为他自己的学说“取消了纯直观的优先地位”。他主张“‘直观’和‘思维’是‘领会’的两种远离源头的衍生物”[1]。海德格尔的这套思想实际上基于行先于知、实践先于认识的基本观点,也可以说是基于“人—世界”合一先于“主体—客体”关系的基本观点。人首先处于“人—世界”合一的情境交融之中,然后才有“主体—客体”关系,才有认识。克罗齐把“感受”、“情感”放在“直觉”之前,包含有直觉认识起于实践的情感的因素,似乎与海德格尔的观点相近,可以说有合理之处。但克罗齐的这一合理因素同他的认识先于实践的基本观点是矛盾的,而且,正像海德格尔所指出的那样,情感、情绪源于人与世界万物的交融,而克罗齐把情感先放在直觉界线以下,然后再通过直觉,赋予它以形式,使之成为事物(“意象”),这就首先割裂了情与境(物)的交融,分裂了天与人的合一。事实上,情离不开境(物),没有物的情感是没有的。克罗齐不懂得“人—世界”的合一。其次,克罗齐把直觉归属于美学研究的范围,归属于认识的范围,这种观点,我也以为不妥。第一,审美意识属于“人—世界”合一即“天人合一”的境界,根本不是认识。第二,低级的直觉固然有几分审美意识的成分,在此意义下,人人都有几分是艺术家,“人都是天生的诗人”,但一般人毕竟并不都是艺术家或诗人,只有超越“主客关系”,超越知识,达到更高级的“天人合一”境界,才可能成为真正的艺术家或诗人。克罗齐不懂“人—世界”合一与“主体—客体”关系之间的关系,所以不能从质上区分一般无审美修养的人和真正的艺术家或诗人。
克罗齐把道德列为精神发展的最高阶段,这是受西方传统形而上学的影响。传统形而上学赋予道德意义的本体以最高价值,并以此否定现实生活及其意义。尼采(,1844—1900)早已揭露了道德是最高价值的偏见,在这方面,苏格拉底是始作俑者。尼采认为苏格拉底用逻辑推理即他的概念辩证法为道德——“美德”辩护,使人失去了活生生的、自然的生活。柏拉图接受了苏格拉底的概念辩证法,创造出一套理念体系,认为“至善”的理念是最高理念,是“真正的世界”,希腊人原本具有的那种泰然自若的自然生活态度被柏拉图的“至善”弄得**然无存。基督教的上帝实际上是柏拉图的“至善”的理念之人格化和神化,现实生活在基督教中更进一步被否弃了。尼采虽然高度评价康德的批判哲学,但对他的道德至上的思想却给予了尖锐的批判,尼采认为康德为了维护道德的崇高地位,才“发明”了“实践理性”,“虚构”了一个“本体界”,其实是徒劳的。
中国哲学史上占主导地位的儒家传统,比起西方哲学传统来,更是以道德为最高价值,而且是以封建道德为最高价值,对于人们的现实生活之危害,乃人所共知。儒家所讲的天人合一是人与封建道德意义的义理之“天”合一,人的真实生活和现实生活更加被践踏了。道家以无道德意义的天人合一为最高境界,使人超脱世俗之羁绊,复归于本真,这倒是很有意义的。道家的天人合一境界,超出了克罗齐所讲的认识,超出了经济上的功利,也超出了道德,实际上是审美意识。我以为审美意识应该是精神发展的最高阶段。
[1] 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148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