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们就来谈谈个人精神意识发展的阶段。
1.海德格尔关于人与世界合一先于主客关系的观点
上一章已经讲到狄尔泰早已认识到生活、实践在人的精神意识发展过程中是最根本的,认识、思想、概念则是派生的,但他没有讲明这种派生的过程。上章还讲到,海德格尔在这方面做了进一步的分析和说明。在海德格尔看来,人本来纠缠于与世界“打交道”的“烦”之中,世界与“烦”不可分,无“烦”则无世界,世界只是“烦”的世界,只是在人从“烦”中,即从与世界万物“打交道”的活动中抽出身来,停顿下来,通过“寻视”、“考虑”等环节,才进而把事物看作是现成的东西加以科学地、理论地研究,这时就出现了“客体”或“对象”,出现了主客二分;“客体”、“对象”实指从“人—世界”的合一的整体中(即从“烦”的世界整体中)被抛向对面的某种东西。所以海德格尔认为,主体与客体乃是从原初的、人与世界打交道的一体中分化和分裂出来的。海德格尔还认为,这种人与世界一体的原始存在方式是“情绪”,因此,他又断言,“情绪”先于认识、思维和意志。海德格尔这套关于“人—世界”合一的原初性的理论,关于“主客关系”如何从“人—世界”合一中,以及理论认识如何从实践活动中(用中国哲学的术语来说就是“知”从“行”中)派生出来的过程的理论,讲得很细致、很切实,值得我们深思。海德格尔对于实践有他自己的理解,但无论如何,他的观点可以说是实践先于认识、行先于知。他乃是用“人—世界”合一的思想说明实践。他所谓人同世界“打交道”的“烦”应该也可以叫作实践,在与世界“打交道”的“烦”之中,人与世界合一,人与天合一,无主与客之分,这是人与世界的最根本的关系,也是精神发展之根本。海德格尔的这一基本观点为我们提供了划分精神发展阶段的理论依据,但他并没有给我们留下一个关于精神发展过程的详细阶段的一览表。
2.克罗齐关于精神发展阶段的划分
意大利现代哲学家克罗齐倒是提出了一个精神发展过程的连续阶段的一览表。他把人的精神发展分为四个阶段,但他不是从“人—世界”合一与“主体—客体”关系的角度来划分的,没有抓住人与世界关系的根本问题。克罗齐把精神的发展分为认识与实践,认识先于实践。他遵从了一般西方哲学的传统,颠倒了认识与实践的先后关系。
克罗齐把认识与实践各分为两个阶段:认识始于直觉,然后是概念,实践始于经济活动,然后是道德活动,这样,精神的发展就共分为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可以表列如下:
(1)认识:①直觉——美学的对象
②概念——逻辑学的对象
(2)实践:①经济活动——经济学的对象
②道德活动——伦理学的对象
这四个阶段中,较高的包含较低的,而较低的却不依存于较高的。直觉阶段是美学研究的对象,概念是逻辑学的对象,经济活动是经济学的对象,道德活动是伦理学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