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两种在世结构的关系
关于“主体—客体”与“人—世界”两种结构的区别和关系,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哲学家狄尔泰(WilhelmDilthey,1833—1911)早有说明:“我们的自我意识的根基乃是这样一个不变的事实,即没有世界,我们就没有这样一种意识,而无此意识,就没有为我们而存在的世界。在这种接触中所发生的,是生活而不是一种理论的过程;它是我们叫作经验的东西,即压力与反压力,向着可以反过来作回应的事物的扩张,一种在我们之内和围绕着我们的生命力,此生命力是在苦和乐、恐惧和希望、对不可更易的重负的忧伤以及在对我们从外面接受的礼物的欢欣之中所经验到的。所以此我并不是坐在舞台之前的一个旁观者,而是纠缠在作用与反作用之中……”[3]人不是站在世界之外“旁观”世界,而是作为参与者“纠缠”在世界万物之中,而这种“纠缠”就是“生活”,这些都说明狄尔泰把人的生活看成是人与世界万物融为一体的观点,而不是主体与客体二分的观点。狄尔泰还认为“生活”比主客二分和认识更根本、更原始。“一切沉思、严肃的探索和思维皆源于生活这个深不可测的东西。”“一切知识都植根于这个从未充分认识的东西。”[4]狄尔泰的这些话都说明生活、实践是最根本的,思维认识是派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