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西哲学史上,关于人与世界万物的关系问题的看法,粗略说来,占主导地位(主导不是唯一)的有两类:一是把世界万物看成是与人处于彼此外在的关系之中,并且以我为主(体),以他人他物为客(体),主体凭着认识事物(客体)的本质、规律性以征服客体,使客体为我所用,从而达到主体与客体的统一。西方哲学把这种关系叫作“主客关系”,又叫“主客二分”,用一个公式来表达,就是“主体—客体”结构。其特征是:(1)外在性。人与世界万物的关系是外在的。(2)人类中心论。人为主,世界万物为客,世界万物只不过处于被认识和被征服的对象的地位,这个特征也可以称之为对象性。(3)认识桥梁型。意即通过认识而在彼此外在的主体与客体之间搭起一座桥梁,以建立主客的对立统一,所以有的西方哲学家把主客关系叫作“主客桥梁型”。由此也可以看到,主客关系或主客二分并不是只讲主客的分离、对立,不讲统一,像有些人所误解的那样;只不过这种统一是在本质上处于外在关系的基础上靠搭桥建立起来的统一。对于主客关系也许大家比较容易理解,近半个世纪以来,我们讲哲学原理,一般都是按照主客关系来讲人与世界的关系。人与世界万物的另一种关系是把二者看成血肉相连的关系:没有世界万物则没有人,没有人则世界万物是没有意义的。人是世界万物的灵魂,万物是肉体,人与世界万物是灵与肉的关系,无世界万物,人这个灵魂就成了魂不附体的幽灵;无人,则世界万物成了无灵魂的躯壳,也就是上面所说的,世界是无意义的。美国当代哲学家、神学家梯利希(,1886—1965)说:“我—自我与世界的相互依赖,就是基本的本体论结构,它包含了其他的一切。……没有世界的自我是空的,没有自我的世界是死的。”所谓“空的”就是没有内容的魂不附体的幽灵之意,所谓“死的”就是无灵魂的躯壳之意。梯利希把人与世界万物的这种融合关系称为“自我—世界”结构以区别于“主体—客体”结构。[1]本章的副标题中的“人—世界”就是从梯利希的“自我—世界”引申来的。梯利希的观点,直接来源于海德格尔。海德格尔的“此在与世界”的关系就类似于这种灵魂与肉体的关系。海德格尔说的“此在”是“澄明”,是世界万物之“展示口”,又颇有些类似我国明代王阳明所说的“天地万物与人原本是一体,其发窍之最精处是人心一点灵明”。“我的灵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天地鬼神万物离却我的灵明,便没有天地鬼神万物了。我的灵明离却天地鬼神万物,亦没有我的灵明。”[2]这种关系的特征也可归结为三点:(1)内在性。人与世界万物的关系是内在的。人是一个寓于世界万物之中、融于世界万物之中的有“灵明”的聚焦点,世界因人的“灵明”而成为有意义的世界,用中国哲学的语言来说,这就叫作“人与天地万物一体”或“天人合一”(“天人合一”在中国哲学中有多种含义,“天”的歧义亦多,我这里只是借用它以避免海德格尔所说的“此在与世界”的术语之晦涩)。(2)非对象性。人是万物的灵魂,这是人高于物的卓越之处,但承认人有卓越的地位,不等于认定人是主体,物是被认识、被征服的客体或对象,不等于是西方的人类中心论。在“人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关系中,人与物的关系不是对象性的关系,而是共处和互动的关系。(3)人与天地万物相通相融。人不仅仅作为有认识(知)的存在物,而且作为有情、有意、有本能、有下意识等在内的存在物而与世界万物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这个整体是具体的人生活于其中的世界(生活不仅包括认识和生产斗争、阶级斗争的实践,而且包括人的各种有情感、有本能等的日常生活中的活动,这是一种广义的实践),可以叫作“生活世界”。倒过来说,此世界是人与万物相通相融的现实生活的整体,不同于主客关系中通过认识桥梁以建立起来的统一体或整体,那是把客体作为对象来把握的整体,用哈贝马斯的话来说,后者叫作“认识或理论的对象化把握的整体”,前者叫作“具体生活的非对象性的整体”。我们不能像有的人所误解的那样,因为两者都讲无限和整体,就把它们混为一谈,不能因为讲主客的统一就认为那是中国的天人合一论或西方现当代一些哲学家所说的超主客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