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格尔对惊异的看法,和文学家是一致的,只不过是文学家没有做那么多的哲理分析。柯勒律治说:“渥兹渥斯先生给自己提出的目标是,给日常事物以新奇的魅力,通过唤起人对习惯的麻木性的注意,引导他去观察眼前世界的美丽和惊人的事物,以激起一种类似超自然的感觉;世界本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可是由于太熟悉和自私的牵挂的翳蔽,我们视若无睹,听若罔闻,虽有心灵,却对它既不感觉,也不理解。”[9]文学家柯勒律治的这段话如果用哲学家海德格尔的哲学语言来概括,那就可以这样说:世界本是一个人与存在相契合的整体,在这个整体中,事物的意蕴是无穷的,只因人习惯性地以主客关系的态度看待事物,总爱把事物看成是主体私欲的对象,人对这样观察下的事物熟悉到了麻木的程度,以致受其遮蔽,看不到这平常事物中的不平常的魅力,看不到其中的美丽和惊人之处。海德格尔一反西方旧形而上学,把哲学和诗结合在一起,所以他关于惊异是在平常事物本身中发现其不平常性的观点和论述,与诗人、文学家不谋而合。
任何一个哲学家,即使是主张以主客关系——主体性为最高原则的哲学家,其本人实际上也都有自己的“与存在相契合”的境界。如果我们的哲学家都能像诗人创作诗作一样,创作出表现个人独特境界的新颖的、“令人有惊异之感”的哲学作品,那该是一幅多么美妙而令人惊异的景象啊!人类的生命和生活本来是美妙而令人惊异的(wonderful)。
[1] Heidegger,Gesamtausgabe,第45卷,163页,1975;转译自J.Sallis,DoubleTruth,207页。
[2] Heidegger,Wasistdas - diePhilosophie?Pfullingen,GüntherNeske,1956,p.26.
[3] Heidegger,Wasistdas - diePhilosophie?Pfullingen,GüntherNeske,1956,p.23.
[4] Heidegger,Gesamtausgabe,第39卷,201页,译自ReadingHeidegger,IndianaUniversityPress,1993,p.185。
[5] Heidegger,Gesamtausgabe,第45卷,166页,译自John.Sallis,DoubleTruth,p.208。
[6] 《海德格尔诗学文集》,98页,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
[7] Heidegger,Gesamtausgabe,第45卷,168~169页。
[8] KlausHeld:《基本情绪和海德格尔对当代文化的批判》,载John.Sallis,ReadingHeidegger,IndianaUniversityPress,1993,p.294。
[9] 《十九世纪英国诗人论诗》,63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