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摹仿艺术更高一级的艺术是通过感性的有限事物以表现(言说)普遍性概念,而普遍性概念就是无限,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典型说。典型说主张写出现实事物所蕴含的理想或理念,这比起摹仿的艺术来显然大大超越了有限,为我们提供了广阔的想象空间。西方许多哲学家和美学家往往称它为诗的特性。亚里士多德说:“诗比历史更哲学、更严肃,因为诗所说的大多带有普遍性,而历史所说的则是个别的东西。”[1]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普遍性就是典型,诗意就是在有限的个别的东西中见出无限的普遍性。康德对诗的称赞也与诗能表现普遍性概念密切相关:“在一切艺术中,诗是占首位的。……诗开阔人的胸怀,它使想象力自由活动,从而在与一个既定的概念范围相符合的无限多样可能的形式中,提供一种形式,此形式把概念的表现同非语言所能确切表达并从而提升到审美理念的丰富思想相结合。”[2]这段话的意思说得通俗点也就是,诗的特性在于,从一特定的普遍性概念所属的无限多样的感性形象(“形式”)中选择(“提供”)一种形象,以表现普遍性概念,并通过这一形象想象这一普遍概念范围内其他相关的无限多样的形象。黑格尔也采取同样的基本观点:“诗总应是提取有能力的、本质的、有特点的东西,而这种富于表现性的本质的东西正是理想性的东西(dasIdeele)而不是单纯在手的、现成的东西。”“在诗的艺术中所表现的总是普遍的表象(dieallgemeinevorstellung),它区别于自然的特殊性。”“艺术作品诚然不单纯是普遍的表象,而是其特定的赋形,但是艺术作品作为来自精神和来自精神的表象因素的东西,必然贯穿普遍性……”“艺术作品的任务就是抓住对象的普遍性。”[3]我国文艺理论界近半个世纪以来也大多采取这种典型说,认为诗意或艺术性就在于以有限事物表现无限性的普遍概念或典型,而这就算是言有尽而意无穷,给鉴赏者留下了最广阔的想象空间。持这种观点的人似乎认为诗意的或艺术的境界到此就至矣尽矣,无以复加矣。但是,艺术或诗是否只要表现了普遍性概念就达到了艺术或诗意的最高境界呢?这是否就算是实现了艺术的最高价值呢?说得更具体一点,以感性有限事物表现普遍概念,是否就充分超越了有限呢?
前面的章节中已经谈到,典型说所讲的让人想象和玩味的空间显然是有限度的。人们常说康德的“审美意象”有高度的概括性,能以有尽之言(有限的感性形象)表现无穷之意(理性的理念),能引人从有限到无限,使人获致自由之感。但是,上引康德对于诗的赞美的那段话,尽管强调了诗的想象力所提供的“形式”(感性形象)能表现普遍性概念、能暗示无限多样可能的其他“形式”,然而他也很有分寸地注意到这普遍性概念是“既定的”、“有范围的”。康德的“审美意象”说意在说明诗意在于从有限到无限,但他没有意识到他的这段说明中包含了超越他自身的理论观点,即以有限表现普遍概念的艺术或诗意仍然是有很大的局限性的,它远未能充分超越有限。
4.以在场显现不在场的“意在言外”的艺术具有最高的审美价值和诗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