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格尔的去蔽说的真理观,是和他重视生活实践,把生活实践看成居于理论认识之上的思想密切相关的。他认为,同我们最切近的东西,不是呈现在我们肉体前面的被知觉的单个东西,而是在我们周围环境中与之打交道的、全神贯注的和关心的东西,并且这些东西是被嵌在世界的整体之中的。这也就是海德格尔所谓“上手的东西”(dasZuhandene,“到手的东西”),其对立面叫作“现成的东西”(dasVorhandene),[3]即单纯知觉中的东西或感性直观中的东西。海德格尔认为“此在”借以与事物打交道的“视”(Sicht)不是单纯的知觉,而是“领悟”在“世界”中互相纠缠在一起的东西。人所与之打交道的、全神贯注和关心的东西,实际上就是在生活实践中与之纠缠在一起的东西。只有生活实践(而不是理论认识)才让人领悟到人与世界融合为一的整体,这是第一位的,至于理论认识则是后起的、第二位的。理论认识是否揭示了存在者的真面目,是否让存在者“去蔽”,需要把它放回到生活实践所领悟的世界整体中去“找到符合的标准”[4]。海德格尔的“去蔽说”同我们当前讲的人类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有其相通之处。只是我们当前讲的真理观仍然属于以“主体—客体”关系式为前提的符合说,即认为实践能解决主观认识是否“符合”于客观现实的问题,并且认为人生的全部意义只在于在主客之间搭上认识的桥梁而已。正如前面所提及的,符合之所以可能,有一个本体论(存在论)的基础,即人与世界的融合为一。其实,实践以人与世界万物的融合为前提。我们强调实践的第一性地位,也应该同时就意味着强调人与世界万物的融合,只有这种融合才是最现实的生活世界。那种把客体与主体分立为二的观点是抽象的、派生的。中国传统哲学重天人合一,这与它重实践是有关系的。实践不能理解为只限于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的实践,不能理解为只是通过理性认识所得到的概念去改造客体,而应该包括人生的各种活动在内,其中也有想象的活动。当然,这样来理解的实践,已经是对主客关系的超越。我以为这样来解读我们所讲的真理标准,是切合实际、实事求是的,不是什么唯心论。人与世界万物融合为一,构成我们现实的生活世界,这种看法丝毫没有否认人以外的万物的独立存在,它只不过是把我们的兴趣放在世界万物如何显示于人的面前的问题上。这样来解读我们所讲的真理标准,也并不是简单地否定“主体—客体”关系式和认识论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符合说的真理观,而是使之从属于人与世界合一的整体观,使之从属于存在论和去蔽说的真理观。事实上,海德格尔把主客之所以能符合的根据纳入到人与世界合一的整体中,也不过是对传统的主客符合说的真理观做一种新的解释,当然也是一种超越。
3.执着与绽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