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思想讲境界,除古典诗所讲的境界属于审美艺术领域外,也讲比诗意境界的范围更广的人生境界,人生境界包括诗意境界,人生境界也就是前面所说的由一个人的“灵明”所照亮了的、他所生活于其中、实践于其中的生活世界。王国维《人间词话》所谓“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须经过三种之境界”,这里的“境界”就是广义的人生境界。他所谓“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这里的“境界”则是指诗意境界。不过诗意境界同时也就是人生境界,或者说,是人生境界中之上乘者。儒家所讲的“孔颜乐趣”也是人生境界中之一种,而在儒家看来,乃是人生境界中之最上乘者。
中国传统思想爱讲境界,与其重人生、重生活实践有密切关系。“境界”这个范畴可以说是对于人所寓于其中、融于其中的活生生的生活世界的最恰切、最深刻的表达。与中国传统思想重人生境界不同的是,在西方,“生活世界”这个概念范畴的提出则是很晚近的事,具体地说,是由狄尔泰、胡塞尔明确提出的。从古希腊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近代的笛卡尔、康德、黑格尔,西方哲学史由古代的本体论的哲学思维转向近代的认识论—方法论的哲学思维,这两种哲学思维方式都属西方传统形而上学的范畴,从前者到后者的转化不过是主体与客体对立统一的模式由开端到完善的发展过程。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已经把前苏格拉底时代重认识客体转向认识主体自身,但他们所处的时代毕竟只是人类思想的童年时期,他们所着重讨论的“存在本身”的问题一般地说仍停留在抽象的本体论层面,人的主体化和人的实际生活世界被淹没在超感性的“理念”或“纯形式”之中(尽管他们也关心人)。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时代的哲学到中世纪的经院哲学主要都是环绕个别与一般本质或“存在”本身的问题进行讨论,人的生活实践并未取得应有的重要位置,而且更进一步说,人的命运实际上由处于第一性地位的彼岸世界(柏拉图的理念世界与中世纪的神权)所控制,人的主体性问题,虽早已由苏格拉底—柏拉图开其先河,但在到文艺复兴以前的一千多年的历史过程中并未在人的生活实践中实现。由笛卡尔开创的西方近代哲学,把主体与客体的模式和主体性原则明确起来,实现了由古代本体论的哲学思维到近代认识论—方法论哲学思维的转向,从此,人们才越来越重视认识活动对于人的主体性地位的重要意义,人们的注意力似乎由非人世的彼岸回到了人世的此岸。但这种哲学思维方式由于突出认识活动在人的生活整体中的优先地位,使认识活动成了整个人的生活世界的主宰,或者用哈贝马斯的话来说,导致了人的生活世界的“殖民化”[1],其结果是,一方面认识活动给人的物质生活带来了巨大利益,另一方面,人却成了只有认识而缺乏感情、缺乏欲望的无实际生活气息的、苍白枯燥的人,认识活动于是脱离了人生的目的,人实际上脱离了活生生的生活世界。总之,从柏拉图到笛卡尔再到黑格尔的上述传统哲学,虽然经过了一个长期的不断完善的发展过程,但都逃不出主客对立统一的模式,人的实际生活未提到首位。胡塞尔首先强调“生活世界”的概念,对这种传统哲学提出了挑战,当代哲学家哈贝马斯在胡塞尔哲学的基础上又对“生活世界”的概念和理论做了新的发挥和发展。“生活世界”成了西方现当代思想特别是人文主义思潮的思想家们所谈论的中心范畴之一。[2]中国传统思想所讲的“人生境界”与西方现当代一些思想家们所讲的“生活世界”也就有了对话的机缘。
中国人谈“境界”一般总是着重把它理解为一种精神境界,而且是个人主观的东西,西方现当代思想家们谈“生活世界”则不单纯是把它理解为精神性的、个人主观的东西,而且更着重讲生活世界所包含的物质的、社会的、客观的方面。
[1] J.Habermas,TheoriedesKommunikatirenHandelnBd.Ⅱ,FrankfurtamMain:Suhrkamp,Bd.Ⅱ.S.293.
[2] 参见高宣扬:《当代社会理论》上卷,285、390、391、402页;下卷1177~1179页,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