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格尔还特别指出,由于在人与物相关联的现实世界里,人已经参与了物(存在者),所以,人对物的陈述一方面是人揭示着、显示着物,一方面也是人按照物之所是的那样陈述着物,即是说,人的陈述受物的制约。这两个方面是一而二、二而一的。[9]还是拿王阳明的例子来说吧:一方面是人在看此花时揭示了花的颜色,但另一方面,人在未看此花时,两者“同归于寂”,无所谓“此花颜色”,只是当人来看此花时,此花的颜色才“一时明白起来”,所以此花的颜色又是通过人的“参与”而“让”它存在起来的,这样,我们也就可以说,人受制于此花的颜色,必须按其所存在的样子来陈述它。总之,说人揭示此花的颜色和说人按此花颜色所存在的样子去陈述它,这两个方面是一而二、二而一的。
[1] 《墨子·非命》上。
[2] 《荀子·正名》。
[3] 黑格尔:《小逻辑》,397页。
[4] Heidegger,SeinundZeit,Tübingen,MaxNiemeyer(以下简称Heidegger,SeinundZeit),p.217,1960。
[5] Heidegger,SeinundZeit,p.216.
[6] Heidegger,SeinundZeit,p.226,227.
[7] 《传习录》下。
[8] 同上。
[9] 《海德格尔全集》(Gesamtausgabe,Frankfurta.M.:VittorioKlostermann,——以下简称Heidegger,Gesamtausgabe)第9卷,184页,1975。参见John.Sallis,DoubleTruth, StateUniversityofNewYorkPress,1995,p.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