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的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我校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在各院系所、有关职能部处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参与下,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努力营造一个和谐、平安、宁静的校园环境。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断增强校园安全工作的使命感
安全工作是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是维护高校政治稳定和校园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的保障。“平安校园”的创建,不仅关系到师生员工个人的生命财产的安危和家庭幸福,而且直接影响到学校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是高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中国梦”的必要基础和必要条件。因此,构建“平安校园”是一个带有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极为重要的工作。
学校党委、行政对此高度重视,在不断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树立大局意识,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注重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稳定工作的制度措施,明确责任,群防群治、综合整治,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积极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环境,确保学校整体的安全稳定。学校党委制定印发了北京师范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首次明确提出了以“两个维护,即维护校园安全和维护校园秩序”为基础工作的“平安校园”建设目标。
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日常工作中重要的问题来抓。为此,学校成立了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书记、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院(系)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维护学校稳定领导小组”和“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交通安全委员”。同时还积极探索基层安全稳定工作管理的新模式,着力构建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的平安和谐“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体系。各基层组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学校统一部署,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各院系也相应成立了“安全稳定领导小组”,由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副院长担任副组长,院系领导班子成员、系所负责人、群团组织负责人等作为工作小组的成员。这样,全校逐渐形成了分党委、党总支和直属支部三级联动创建工作体系。
二、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强化教育,不断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
科学规范的管理重在制度、机制的建立健全和完善。学校历来重视安全稳定工作的制度机制建设,从多年安全稳定工作实际出发,学校制定并始终坚持以下几项规章制度:一是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涉及面广,如:制定有关维护稳定、治安综合治理、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水电气暖安全、食品安全、学生宿舍、外来流动人口、各类活动场馆中心、大型活动和警卫、校园周边环境、各类实验室、教学科研和安全生产等一系列安全管理规定。二是安全教育制度。学校建立了对教职员工、学生和临时人员进行的安全教育制度,重点对新生和二级单位安全责任人、中控室值班人员、消防管理员培训教育工作等。三是安全检查制度。制定学校、院系所及校办企业、公司、工厂、研究所及集体宿舍楼等各级安全检查的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等。四是逐级责任制度。确定学校领导和各职能部处及二级单位的安全责任人,明确责权,逐级签订责任书。五是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维护稳定或治安、防火、交通、保密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有责任的追究其应该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