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制度不同于人大、政协制度,在建设的早期主要移植了厂矿企业的职代会制度的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高校的教代会制度虽在1985年出台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中有所规定,但总的讲各高校五花八门,并没有一个固定的范式。多年来,我校教代会积极探索,按照《暂行条例》的总体要求,结合学校自身特点,较早制定了《北京师范大学教代会实施细则》,在具体工作中,大胆创新和丰富会议形式,在高校中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一是较早建立了教代会年会制度。在教代会制度建立的早期,一般是三或五年开一次大会,平时有重要事项需要教代会讨论通过时才临时召开全体大会。我校从教代会建立之初就建立了年会制度,不仅换届大会与学校党政换届和五年发展规划同步,而且每年在学校安排年度工作计划时就确定了相对固定的时间(一般是4月初的第一个周六)专门召开教代会年会,全体代表认真听取校长年度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讨论通过学校的一些管理规章制度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二是建立了代表培训制度。为了让代表深入了解教代会的职能、性质,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我校在每届代表换届、新代表当选之初都举办专题讲座,邀请上级教育工会领导,全国人大、政协代表和我校的资深教代会代表跟大家畅谈教代会代表的责任与使命,以及提案写作的具体要领和基本要求等,对提高代表的思想认识、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起到很好的帮助和促进作用;三是2000年以来,在大会上首创了“代表自由发言”制度。高校教代会代表最主要的特点就是以高知群体为主,个性鲜明,参与能力和民主意识都比较强。为了充分尊重代表的话语权,我校教代会在设定分团讨论和代表团大会汇报发言的基础上,每次在大会上都专门安排30分钟的“代表自由发言”时段,代表们可在座位上站起向大会主席举手示意,或补充遗漏,或提出新的质询,或重申自己的见解和主张,会场气氛热烈而有序,表达了代表的意愿,形成了独特会风,深受代表欢迎;四是在会议期间增设了“会中会”——“代表答询会”。从五届四次会议开始,我校教代会为了进一步增进代表与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的直接交流与沟通,在完成大会各项预定任务后,作为一项规定议程,分成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三个分会场,每个分会场指定一名主持人,召集主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到会,代表可根据自己的提案内容和关心关注的问题,自由选择会场,与主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直接的、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这一会议制度的建立,有效促进了代表提案的答复和落实工作,在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中也增进了代表对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细致的了解,更加深了代表与学校领导之间的个人感情。我校教代会的一系列创新举措,不仅丰富了会议的内容和形式,也极大激发和调动了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使教代会制度建设常建常新,日趋完善,保持并充满了旺盛的活力。
三、发挥作用是教代会制度建设的生命所在
任何一种管理制度的生存和发展,都需要多重因素的有效支撑,但最根本的还是要看在现实生活和管理中有没有实际作用。教代会作为学校管理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种制度形式同样也不例外。多年来,我校教代会在不断加强和完善自身建设的同时,以“温暖人心、凝聚力量、共谋发展”为工作宗旨,充分发挥学校领导、工作机构和教代会代表等多个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落实教代会的各项职权,在发挥作用方面做好文章、做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