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新闻宣传的影响力和效果,宣传部新闻中心高度重视并大力挖掘各个领域、各个层次的先进典型。“感动师大”新闻人物评选活动,是我们在典型宣传实践过程中推出的重要活动之一。活动自举办以来,在全校产生了广泛影响,成为校园文化活动的重要品牌。
一、新闻宣传工作的创新之举
“感动师大”新闻人物评选活动,旨在号召广大师生员工学习先进典型人物的精神与品质,在全校形成学习先进、拼搏进取、和谐向上的良好风尚,凝心聚力,积聚正能量,激励大家努力为学校的改革发展贡献力量。它是在北京师范大学“十大新闻”评选活动基础上推出的一项校园文化活动。从2008年开始,新闻中心连续推选年度北京师范大学“十大新闻”。经过几年的实践,活动反响良好。2009年,结合北京奥运会,在评选“十大新闻”的同时,新闻中心同步推出“奥运新闻人物”,体操运动员陈一冰和奥运志愿者李菊成功当选。这些实践为“感动师大”新闻人物评选活动的出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10年,新闻中心不断探索,继续创新活动形式,在原有的年度“十大新闻”评选活动基础上,增加了“感动师大”新闻人物评选环节。从此,“感动师大”新闻人物暨“十大新闻”评选活动以崭新的姿态呈现在全校师生面前,为校园文化活动注入了一股清新之风,成为校园文化活动中一道靓丽的风景。
活动至今已经成功举办四届。每年年初,新闻中心举办上一年度的“感动师大”新闻人物暨“十大新闻”揭晓仪式,同时还表彰一批“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通讯员”。一年一度的“感动师大”新闻人物颁奖典礼,各机关部处、院系领导以及全校师生广泛参与,共同见证新闻人物的产生,聆听他们的感人事迹。这一校园文化活动的盛典,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同时也起到了重要而独特的宣传效果。
二、评选工作日益规范化、制度化
“感动师大”新闻人物评选活动至今已经走过了四个年头。四年来,新闻中心不断完善活动的推荐、评选、表彰和后续宣传等环节,使活动逐渐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程序设计合理,投票渠道公开。每年年初,在活动的前期,新闻中心邀请专家学者、师生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综合上一年度校内外媒体报道及学校各单位报送新闻,挑选出数位“感动师大”新闻人物提名人,在《北京师范大学校报》和学校新闻网上予以公布。经过历时一个半月的学校新闻网投票,结合评选委员会的意见,活动组委会最终评选出“感动师大”新闻人物数名,最终在颁奖典礼上揭晓。各环节的有序推进,以及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介入,一方面扩大了活动的影响力,另一方面也为师生广泛参与,评选公正、公开提供了保障。
严格设定评选标准。“感动师大”新闻人物的评选标准不同于一般先进人物的评选标准,评选过程紧扣“感动”这一关键词,严格设定评选标准,要求:人物事件发生在本年度,或者人物在本年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推选的提名人物须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特点:在教育领域做出杰出贡献或重大表现,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以个人或者团体的力量,为社会公平正义或者公益事业做出突出贡献;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个人在生活、工作中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三、挖掘校园先进典型,树立身边可亲可学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