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从具体认识对象的角度看,可以更深刻地理解限于“一偏”的本质。作为经验世界中具体的认识对象,从其作为认识对象的开始,也是其作为实在性(实存性)存在的开始,同时也就是具有有限性的开始。针对此具有有限性的具体对象的某一认识或理论一旦成型,即意味着此认识或理论仅是关于此具体对象的现时或当下存在的有效认识或理论,其具有的对具体对象的有效性认识,本身具有“反者道之动”的相对性(转化性)特征,这就决定了基本的认识属性或形态的有限性。也就是说,在具体认识对象自身具有有限性的情形中,关于其认识只能限于“一偏”即有限性认识。比如,关于一块“石头”的认识或理论,从其被确定为实在性的认识对象开始,这块“石头”就具有了不同于树木、泥土的自身规定,其表现为这块“石头”的自身确定性;但是这块“石头”一旦具有自身的规定性就无法具有其所没有的其他规定性,比如树木、泥土的规定性,其有限性就随之出现。有限性存在是一种暂时的或有局限的存在,随时随地蕴含着转化为他物的可能,这块“石头”随时随地蕴含着转化为不是这块“石头”自身确定性的可能,比如其可能成为泥浆、建筑材料等。针对这块“石头”的某一认识或理论一旦成型,即意味着此认识或理论仅是关于此具体对象的当时或当下存在有效认识或理论,如这块“石头”是方的、它的颜色是灰色等,而关于这块“石头”之所以是这块“石头”的实在本质,则永远无法为我们所知[6]。因而,在经验领域,一切关于具体认识对象的认识,均具有有限性,其形态表现为人类的经验认识或经验知识(包括科学理论)。
最后,“可道”的本体论形态表现出超越性(创造性)特征。由于“可道”世界或经验世界中万事万物的有限性,决定了“可道”本体的有限性并不表现为简单的重复或重现,而是表现为在“可道”世界或经验世界中不断地超越或创造,因而在最终意义上,“可道”的本体论形态表现出超越性(创造性)特征。
从根本上看,“可道”的本体论形态的超越性(创造性)特征源于“人”的存在。在“可道”世界或经验世界的各种有限性存在中,人具有特殊的属性。人超出动物和其他物种有限性存在的是,人往往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超越特定境遇的存在[7]。无论在认识层面抑或实践层面之上,人都具有克服有限性的要求和能力。这种要求和能力使得人不仅要在有限性的存在领域展开活动,同时也要超越特定存在的领域。人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在“可道”世界或经验世界中“人之可贵”。老子把人作为“四大”之一,孔子的“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中庸》所言的“道不远人”等,都可以说是强调人创造性观念的发挥。
人作为与本体论相关的存在,具有《易传》所言的“自强不息”的特征。具体言之,就是人在“可道”世界或经验世界的有限性存在中,极力发挥人的超越、创造的能力,从而实现对世界的把握和认识,即“圣人作而万物睹”[8]。这里的“圣人”是具有“道德”人格的象征,“作”就是指超越、创造,“万物睹”则隐喻着对整个“可道”世界的一种把握,总起来是说,对于“可道”世界的把握是以人的超越、创造能力为前提。但毫无疑问,“圣人作而万物睹”也说明,人实现对世界的把握的过程也就是不断创造出新的理论形态的过程。由此可见,“可道”的本体论形态最终表现出超越性、创造性的特征。
[1] ﹙清﹚王夫之:《周易外传》卷五,北京,中华书局,1977,第203页。
[2] ﹙宋﹚朱熹:《大学章句》,《四书章句集注》,第6~7页。
[3] ﹙宋﹚陆九渊:《语录》,《陆九渊集》,第463页。
[4] 《庄子·养生主》。
[5] 《荀子·天论》。
[6] 这里与康德的“物自体”具有的特征似乎密切相关。在康德看来,人类只能认识事物的现象,而关于“物自体”本身是无法认识的。但康德仅从人的理性认识能力的维度进行考察,而没有从认识对象本身的有限性进行考察。“物自体”概念的提出,显示了康德和中国传统哲学的一个共同形态,其意味着经验世界中本体论视野的极限。
[7]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人通过社会或历史实践就可以超越世界中异己的、凌驾于其上的自然界和存在物,可以不断地克服有限性。马克思指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所以关于他通过自身而诞生、关于他的形成过程,他有直观的、无可辩驳的证明。因为人和自然界的实在性,即人对人来说作为自然界的存在以及自然界对人来说作为人的存在,已经成为实际的、可以通过感觉直观的,所以关于某种异己的存在物、关于凌驾于自然界的和人之上的存在物的问题,即包含着对自然界的和人的非实在性的承认的问题,实际上已经成为不可能的了。”(〔德〕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第92页。)马克思为我们展示了人通过实践,把握人和自然界的“实在性”,同时也超越特定存在的有限超越形态的过程。
[8] 《易传·文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