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在西方传统哲学中,“上帝”创造天地、万物、人类的命题似乎也很难在知识论或实在论的维度得到证明,但是在价值论的角度却具有与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道生万物”相似的理论格局。因为,在《旧约·创世记》中,创造天地、万物、人类的“上帝”,并不是一个在逻辑上能够证明的存在,其性质类似于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常道”。同时,“上帝”具有的“人神同形同性”的特征似乎更加利于一种价值论证明。
[7] 《庄子·齐物论》。
[8] 《道德经·三十八章》。
[9] 《道德经·十二章》。
[10] 《道德经·四十六章》。
[11] 《道德经·六十二章》。
[12] 《道德经·四十一章》。
[13] 《庄子·齐物论》。
[14] 《荀子·天论》。
[15] 《礼记·中庸》中的“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正是在主体对“常道”的感应、感通,即“可道”本体与“常道”本体的统一性上规定“两个世界”共在的内涵。
[16] 在西方传统哲学中,康德的“物自体”概念,似乎也具有与经验世界共在的“常道”世界的性质。但康德之后,许多哲学家主张废弃这一概念,这等于废除了“常道”世界。有哲学史家认为:“康德的直接继承者和注释者(费希特、迈蒙等人)拒不接受自在之物(即物自体)的概念;而且大多数新康德主义把康德哲学作这样的加工,使自在之物作为实在存在着的东西无容身之处。”(﹝苏联﹞K.C.巴克拉捷:《近代哲学史》,第416页。)废除了“常道”世界之后,便面临着单一的“可道”世界,从而陷入了有限性中。在有限性的“可道”世界,无论是怎样的创造和发现,本质上不过是以有限对待有限。现代西方哲学流派纷纭众多、花样不断翻新,但总是不能停驻,这不能不说是否定康德的“物自体”概念的后果。
[17] 当然,与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的“常道”本体最接近的是西方的“神”或“上帝”(God)概念。“神”或“上帝”与现象世界发生隔离,具有全能、无限、不可认识和永恒不变等性质似乎与“常道”颇多一致性。从西方“神”或“上帝”概念的产生基础看,其更多地与人的信仰相关,如赎罪、拯救、向善等,与中国传统哲学在本体论的追问下而产生“常道”本体不同。所以,当西方启蒙主义者如伏尔泰(Voltaire)认为中国传统哲学是一种“理性主义”时,其说法是颇为准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