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奥特的这一观点与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对不可认知的“常道”本体的言说方式是相同的。比如,老子在对“常道”的言说中,同样采取了“非连续的具象性”的象征性方式,从而展开其对“道”的不可言说的言说。老子在《道德经》中,对“常道”的言说本质上表现为象征。虽然面对“常道”世界,“常道”本体表现出“微妙玄通”、“无状”、“无物”、“玄之又玄”的特征,但总体上是可以把握的,其把握的基本方式就是具象性的象征言说。比如,老子说:“渊兮似万物之宗”,“湛兮似或存”[21],“豫兮若冬涉川,犹兮其若畏四邻。俨兮其若客,涣兮若冰之将释。敦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混兮其若浊,孰能浊以止,静之徐清?孰能安以久,动之徐生?”[22]老子在具象性的象征言说中,达到的是随着象征言说而让我们体验世界从本始状态而展开的过程。它通过不连续的具象表达如“涉川”、“畏四邻”、“若客”、“若冰”等传达出“渊”、“湛”、“豫”、“犹”、“俨”、“涣”、“敦”、“旷”等“发生的事情”的信息,“常道”的呈现就完全成为一种感应或感通的体验。老子在象征言说中表现的物象,直接呈现为对现象世界的本始状态的自觉,在对现象世界一纤一毫、一静一动深刻而细腻的体认、体验中,“常道”本体被我们所感知和把握,最终实现“道德”本体,这就是“见道”。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老子在《道德经》中的这种象征言说的表达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被目前的研究者忽略了,或者说,我们以前并没有刻意研究、并没有深入探索老子的象征言说方式。绝大多数学者都采取西方哲学传统的客观实在论的解说方式来诠释老子之“道”[23],而忽视了老子言说方式的象征性。由于忽视老子语言的象征性,人们仅从字面上的间接描述进行词义索解,所以把老子的“绝学无忧”[24],解释为“蒙昧主义”;把“含德之厚,比于赤子”[25]、“复归于婴儿”[26]解释成“文明退化论”等,这显然不是老子本义。
事实上,老子是运用了象征言说的方式,以“赤子”或“婴儿”比“德”之性,说明“朴”的本质,其本义相当于奥特的“朴素”和“结结巴巴”,它象征“常道”世界的纯粹和本原,即“虚”、“静”的世界。“虚”、“静”世界不是死寂、空无的世界,而是最终超越的真实、纯粹、完美的世界。之所以“虚”、“静”,不是因为这个世界不存在,而是因为这个世界的本质无法用语言直接表达,但通过象征言说,将“常道”世界的本体意义通过居间万物的象征性表现出来。
但是,对老子“道”的象征言说的认识并没有成为一种共识,反而成为足以引起很大的误解的开始。比如,在西方,对老子哲学的研究中很大程度上就延续着这种误解,人们把“道”训为“路”、“径”、“说”等,解释“道”为规律、法则、原型、上帝等,以至于海德格尔“倾向于将‘道路’与‘道说’相互打通”[27]。这都是对老子哲学不断叠加的误解中的组成部分。
[1] 《易传·系辞下》。
[2] 《易传·系辞下》。
[3] ﹙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似,像也。像,似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八篇上人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影印本。)
[4] 《易传·系辞上》。
[5] 《周易正义·卷一》,阮刻《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影印版。
[6] 象征意义在《诗经》、《道德经》中也具有普遍性。如《诗经》中用“凯风”象征母亲,用“硕鼠”象征贪婪者;《道德经》用“水”象征“上善”,用“婴儿”象征“道”等。
[7] 《毛诗正义·卷一》。
[8] 与西方传统的本质主义“是什么”研究所表现出的“非此即彼”形成鲜明的对比。
[9] 参见本书的第五章第二节中对于“道德”之“明”的论述。
[10] 《道德经·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