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从具象表达的“立象以尽意”的过程看,其主要表现为一种象征言说的表达方式,比如,爻卦辞就是对“象”的一种象征言说。那么,具体而言,语言在象征言说中具有什么样的功能?是如何表达、解释象征性的存在呢?或者说,语言的意义是什么呢?
在一般哲学的方法论中,首先涉及“象”与“言”的关系。就一般意义而言,“象”与对象(Object)相关,其指向的是一个所指或指称的特定含义(“实”);而“言”与符号(Sign)具有一致性,在本质上表现为指号形式(“名”);“象”与“言”的本质关系成为理解(Interpretation)或意味(“意”)的主要内容[1]。可见,在“象”(或“实”)、“言”(或“名”)、“意”三者的关系中,“象”与“言”的内在关系被设定为通过“言”来表述“象”的“意”。也就是说,“言”的功能在于诠释“象”的“意”,所谓“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这里的“系辞”就是指“言”的功能,“系辞”是诠释“象”所指或指称的特定含义(“实”),所以,庄子有“名者,实之宾”的论断。
当然,从根本意义上看,“实之宾”的论断仅指出了“言”在诠释“象”的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并非否定或贬低“言”(或“名”)的作用。事实上,如果没有或失去处于“实之宾”地位的名言,不仅使“象”的意义或意味无法呈现,而且会使“象”的存在、甚至世界的存在失去意义和价值[2]。当然,名言的重要作用并非体现于名言自身的符号性或名称性,而是由其“制名以指实”的指号形式所决定,即以“实之宾”的地位而达到“指实”的结果。
如果我们理解了“名”与“实”的上述关系,那么,在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我们就可以理解老子“道”的命名与“道”的内涵之间的关系。从老子对“道”的命名行为看,其虽然表现出对“道”的命名行为,但是并没有表现出对这一命名行为的额外关注或特别重视(其可以有其他无数种命名),换句话说,老子对本体世界的命名行为远不如我们想象的那么重要。就好像一个人生在了世间,他的父母给他起了个名字而这是不值得我们惊奇不已的。同样,“道”就是老子对这个本体世界之命“名”。当然,一般而言,直接的命名行为可能有两种后果:要么起个好名,或者是个不恰当、不太好的名字。也许,“道”的这个名字就是个好名(因为是具象表达之名)。但无论如何,名字总归是名字,它离名字后面的实际事实或存在还有距离。比如,“张三”是某人的名字,那么,如果要了解张三这个人,是从“张三”这个名号开始研究起呢,还是从“张三”这个名字本身之后的那个人的肉体和精神的活动本身开始呢?同样,我们研究老子哲学,是从“道”这个世界本体的名字出发研究呢,还是要从“道”这个名称之后的本体世界本身来研究起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所以,老子哲学的贡献并不在于老子对“道”的命名行为,而在于老子发现的是这个名字背后的东西:本体(“道”的三重形态)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