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西方传统哲学中解决“两个世界”的统一,倾向于在知性层面讨论哪一个世界更为真实,并试图以更真实的世界取代、消解不真实的世界,即最终形成以“理念世界”或“经验世界”中的某一个“真实”世界代替或取消另一个世界的思路。而中国传统哲学则认为“两个世界”同为真实,并试图在其共同存在的形态中,统合“两个世界”,这就是“道德”形态,其无疑表现出更具有涵盖性、包容性的特点。
[5] 《管子·心术上》。
[6] 《论语·为政》。
[7] 严格地看,由于“常道”世界处于人的认识和感觉之外,主体对“常道”的“德”不可能表现为“可道”世界或经验世界中的“德”。主体对“常道”世界如何而“德”,参见本书第四章第三节的相关论述。
[8] 《道德经·三十八章》。
[9] 在中国传统哲学家看来,主体的“下德”之“德”依然具有意义和价值。比如,在庄子看来,“庖丁解牛”首先表现为“下德”,即非常熟练地掌握了对牛的解剖知识,并以语言传播出他的具体经验,使文惠君得到“养生”。可见 ,“下德”无疑具有本体论意义。最要者在于,“下德”通过经验知识的有限超越最终发现“常道”世界从而实现“上德”。
[10] 中国传统哲学以“道德”统一形态解决“两个世界”的共在,并不是有些学者所谓的中国传统哲学是“一个世界”,而是说中国传统哲学“道德”形态同时共在地统一、容纳了“两个世界”,所以,其“一个世界”的说法仅仅在“道德”形态中是有一定意义的,而显然不适用于“可道”形态与“常道”形态。
[11] 《庄子·天地》。原文是:“通于天地者,德也。”这无疑指出了“德”的内涵。
[12] 《道德经》在汉代称为《德经》和《道经》,《德经》在前,《道经》在后。比如,西汉严遵(君平)所著《老子指归》就是如此。这也从一个方面说明了“德”的重要性。按照这种较早的体例, 将老子著作翻译为《德道经》。: Lao-TzuTe-TaoChing,NewYork,Ballantinebooks,1989。
[13] 《易传·系辞上》。
[14] 《道德经·五十一章》。
[15] 以上关于“道生万物”的生成论的两章(四十二章、五十一章),处于《道德经》的《德经》之中。
[16] 具体参见《淮南子·精神篇》:“夫精神者,所受于天也;而形体者,所禀于地也。故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17] “道德”之“道”体现的是“道”与“德”的不可分割性或一致性,如《管子·心术上》:“道之与德无间,故言之者不别也。”
[18] 《庄子·秋水》。
[19] 《庄子·天地》。
[20] “道德”形态中的具体性、现实性与“可道”形态中的具体性、现实性在表面上具有相似之处,因为二者均直接与“可道”世界中的现实形态相关联,但内在地看,由于“道德”形态在“可道”形态的基础上统合了“常道”形态,因而表现出更丰富、“多出”一些东西的规定。比如,禅宗中比喻人生的三个阶段的境界:第一个阶段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第二个阶段是“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第三个阶段是“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无疑,第三个阶段比喻的是“道德”的形态,与第一个阶段明显不同。
[21] 《庄子·天地》。
[22] 《管子》也有类似的观点:“虚而无形谓之道,化育万物谓之德。”(《管子·心术上》)
[23] 《论语·述而》。
[24] 《论语·宪问》。
[25] ﹙宋﹚朱熹:《论语集注》卷七,《四书章句集注》,第155页。
[26] “自得”、“涵养”、“工夫”等“道德”形态的内容,均为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的重要组成,反映的是主体在现实领域实现“道德”的具体要求或实践内容,但由于此方面的研究成果较多,这里就不一一展开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