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鸟兽”、“身”、“物”等无疑体现为有形、有象的具象存在。以天地万物的具象存在为出发点,通过“象”表达出思想或意义,进而形成探讨世界本原和万物规律的“八卦”,目的是“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即达到对“道德”本体的探讨和揭示。《系辞》在说明卦象起源的同时,似乎也展示了人类思维规律的阶段和次序,即首先是对有形、有象的具象存在的观察、研究;其次是在观察、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理性的思考、汇总,从而形成规律性的认识(“八卦”);最后是在对物象形成的规律性认识的基础上,达到“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即感知“道德”本体。从总体而言,这一对“道德”本体的探询和认识过程的起点和基础是具象存在,而方法或方式则体现为具象表达。
不仅《周易》具有具象表达的特征,老子在《道德经》中对“道”的探讨和揭示的方式或方法,同样存在着一个具象表达的过程。老子虽然认为,所谓“道”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名称,即“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但从更深入的层面看,“道”这个名称却不是随意所取,而是具象表达的方式或方法。
在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道”是什么呢?在语言学、训诂学上,“道”应解为“道路”。许慎《说文解字》:“道,所行道也。一达谓之道。”“道”字从“辵”,金文或从“行(彳亍)”、“行止”,写作“衜”,中间“首”字竹简从“人”,诸形字义皆同。“道”的含义是“人”在“道路”之中。“人”、“道路”均属于具象存在。由此具象存在,引申出一个具有疏导、引导事物遵循规律之义。可见,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道”的本义是由具象性的“人”在“道路”中之义,引申出“引导”、“指示”等义,中国哲学家正是由此而展开整体的哲学思考。从以上可以看出,老子之所以最后以“道”之名(而非“大”、“逝”、“远”等),作为其哲学的基本概念,是因为从根本上看,“大”、“逝”、“远”等属于抽象表达而非具象表达[7]。所以,从具象表达的意义上看,《道德经》与《周易》具有一致性的方法论特征[8]。
一般而言,在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具象表达也就是所谓“立象”、“汇象”、“尽意”的过程。具体而言,“立象”就是建立起以“象”为中心或核心的形象或符号系统。那么,如何“立象”?《系辞》曰:
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9]
“赜”是指幽深难见的本质或意义,其无疑源于“常道”世界;“拟诸形容”是指将“常道”世界的本质或意义,用象征的方式表达出来;“象其物宜”是指以具体的形象或符号来指代“常道”本体的存在。整体来看,“立象”的本质就是“拟诸形容,象其物宜”,即建立形象或符号系统。
从“立象”的目标或目的看,主要是为了“汇象以成‘易’”[10],或“立象以尽意”。“汇”是类聚、汇集之义,“汇象”也就是在“立象”的基础上建立形象或符号系统,从而达到对“常道”本体的感知或发现,即达到“尽意”的目的。“意”是对“象”的超越,即在“立象”的基础之上感知或发现“道德”本体[11]。所以,从逻辑的因果关系上看,“立象”是“尽意”的前提条件;反过来说,“尽意”必须由“立象”开始,也就是王夫之的观点:
有象可见,则众皆可著也。[12]
总之,作为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研究的方法,“立象”、“汇象”和“尽意”总体表现为从“可道”世界或经验世界达到“常道”世界,并实现“道德”本体的一个系统的具象表达过程。“立象”是建立以“象”为中心或核心的形象或符号;“汇象”是在“象”的基础上汇总起形象或符号系统;“尽意”是穷尽“象”之义,形成对“常道”本体的感知或发现,并最终达到“道德”本体。从以上的整个过程看,其均围绕“象”而展开,所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