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尧、舜、禹,并无确实史料证实其事迹,所以对其传说和赞慕似乎可以理解为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描述;文王、周公、孔子是不是“圣人”,依然是可以进一步展开讨论的话题。以孔子为例,其“圣人”称号并非孔子自己所封,而是后人的一种追封行为。从孔子自身的态度看,虽然其认为存在着“大人”、“圣人之言”,但孔子也同时认为,“圣人”是不可见的,即“圣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得见君子者,斯可矣”[4]。孔子将“圣人”划出在经验世界之外,正好说明其自身不可能成为“圣人”;而“大人”、“圣人”、“圣人之言”往往表现为对“道德”本体的展现或对“道德”本体的揭示之言,所以,其根本上是象征的而不是指实的。
综上而论,在终极关怀的维度中,“圣人”是以象征的形式存在的。其存在的形态是,以象征的意义表现具有“道德”自觉、“道德”信念的主体。比如,文王、周公之所以被称为“圣人”,主要原因在于他们具有“道德”自觉和“道德”信念,具有在整个社会中担当“道德”实践的责任和能力,而不是说他们本人就是“圣人”,这依然体现出象征性的意蕴。
当然,把“圣人”确立为一种象征意蕴的存在,并非否定“圣人”的意义,恰恰相反,正是由于“圣人”是具有“道德”意蕴的象征性存在,才能够极大地提升“圣人”人格的存在意义,为在“可道”世界或经验世界中每一位主体追求终极关怀提供可能、目标或支持。也就是说,衡量个体或主体“道德”自觉的实现、“道德”信念的完成,应以“圣人”人格为最终标准。由此,“圣人”的象征意义就在现实中凸显出来。
根本上,由于“圣人”是具有“道德”性质的象征,那么,对于“圣人”的追求就表现为源于“道德”本体的终极关怀。从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所指向的目标或结果看,终极关怀的主要目标就体现在个体或主体对“圣人”的追求之中,即成圣成贤的目标和价值在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处于最终归依的地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以上回答的是何谓“圣人”的问题,即“是什么”的问题。接着的问题是“怎么样”的问题,即“圣人”具有怎样的品质?或者是,“圣人”具有何种表现?简单地说,“圣人”具有自然、快乐和永恒的境界。以下分别加以论述。
首先,这里的“自然”不是“常道”世界中的“自然”义,而是“道德”意义上的“自由”、“逍遥”义。一般而言,由于“道德”本体的实现体现出“两个世界”在“太和”中的有差别的“自由”和“统一”,那么,实现“道德”本体的“圣人”,就具有俯仰宇宙、物我两忘、死生无干的风度,以及由此而来的优游不迫、悠然而适、泰然而安的胸襟,其总体上表现出类似于“鸢飞鱼跃”的自然境界或气象。
所谓“鸢飞鱼跃”源于《诗经》。《诗经·大雅·旱麓》云:“鸢飞戾天,鱼跃于渊。”《中庸》引述了此诗,朱熹注曰:
子思引此诗以明化育流行,上下昭著,莫非此理之用,所谓费也。然其所以然者,则非见闻所及,所谓隐也。故程子曰:“此一节,子思吃紧为人处,活泼泼地,读者其致思焉。”[5]
程、朱对子思的“活泼泼地”、“吃紧为人处”的理解是颇为准确的。因为“鸢鱼”境界表现的是像鸟一样在天空飞翔,像鱼一样在水里潜游的“自然”现象,透过“鸢鱼”的具体表达,其象征着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作为目标或归依的终极关怀的完成,即“真”、“善”、“美”的充溢、圆满和完成,最终展示出的是一个“圣人”的世界,所以确是中国传统哲学的一个“吃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