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终极关怀在“道德”形态中既表现为主体在自然和历史之中的具体性,又表现为实现和完成终极关怀的主体人格的普遍性,这种具有普遍性的主体人格一般被称为“大人”或“圣人”。如《易·文言》所言:
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大人”或“圣人”是指一种完成、圆满、完善的普遍性人格,其可以建天地、质鬼神,担当起天下大任。内在地看,这里所描述的“圣人”所具有的圆满性,如“与天地合”、“与日月合”、“与四时合”、“与鬼神合”,似乎与“上帝”具有同样的品质,但又体现为在“道德”形态中的存在。由此,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圣人”在经验世界中存在吗?
在中国传统哲学中,一般的观点似乎认为,“圣人”不仅在经验世界中可能存在,而且实际上表现为一种普遍性的存在,如王阳明认为:“满街人是圣人。”[1]类似的说法还很多。如何理解“圣人”在经验世界中的存在呢?从现实的存在看,所谓“满街人”绝不可能都是“圣人”。那么,王阳明的“满街人是圣人”就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种事实判断,而要从其所要诠释的本义出发,理解其所指向的语境或目的。
事实上,从圣人的“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的特征看,其要求达到的是人与天的合一。但是,上文指出,“道德”本体中的“天人合一”并非是“两个世界”没有差别的同一,而是有差别的共在。从《周易》看到的“圣人”,由于具有与“天地”、“日月”、“四时”、“鬼神”没有差别的同一性,所以,这里的“圣人”绝非是经验世界中的产物。同时,“合德”、“合明”、“合序”、“合吉凶”等表述,仅仅从字面上看,似乎强调的是“圣人”所具有的一种“可道”本体与“常道”本体统合的本然结果,也就是说,“圣人”乃是与天、地、日、月等本然合一之人,这其实具有了悖论的性质。因为有限性的个体不可能实现无限、终极的本然存在,而最终具有的只能是在有限超越中的“可道”本体与“常道”本体应然的统合,所以,“圣人”不可能成为经验世界中的事实存在。
其实,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圣人”作为具有终极意义上的“道德”人格的名称,其本质上体现为一种象征。所谓“满街人是圣人”是象征言说,其指向的是主体对“道德”自觉的可能性或者应然性,而不是实然性或本然性的规定。也就是说,对于“道德”自觉,“应当”成为每一位主体的追求,反过来也可以说,每一位主体都“应该”具有对“道德”本体的自觉,其根本上指向的是“道德”自觉的终极关怀之维。
从历史角度看,关于中国传统哲学中对于“圣人”的存在,也具有各种观点。最具代表性的观点是,“圣人”完全可以出现在经验世界中,如中国历史中的尧、舜、禹、文王、周公、孔子等。并且,从孔子的“君子有三畏”,即“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和老子“圣人去甚,去奢,去泰”[2]、“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3]等表述看,似乎现实地存在着“圣人”,否则如何去理解“圣人”的言行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