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严格而论,所谓“本质主义”或“类本质主义”并不是专指研究“本质”或“类本质”的理论,而是以研究“本质”或“类本质”作为理论起点而形成的一种具有模式化、固定化的理论形态的统称。所以,不是说整个西方哲学皆可归于“本质主义”或“类本质主义”。显然,在“本质”或“类本质”研究之外,还有对于“存在”的研究。但是,西方哲学在对于“存在”的研究中,采取的依然是“本质主义”或“类本质主义”的理论模式、形态,所以最终归于“本质主义”或“类本质主义”。比如,西方现代哲学中,“存在主义”哲学家们在否定传统理论的“本质”的同时,主张非理性的“存在”,如“虚无”、“烦”、“畏惧”、“死”、“荒谬”等,并以此重新规定人,其实也可以理解为是人的一种新的“本质”或“类本质”,即一种变革或革新了的“本质”或“类本质”。从这个意义上看,所谓“存在主义”不过是一种新的、变革了的“本质主义”或“类本质主义”。
[12] 从总体的研究思路看,胡塞尔现象学中的“面向事情本身”与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对“本然”、“根本”的研究形态具有很大的相似性。但是,从研究的方法看,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非局限于逻辑性的研究方法与现象学表现出很大的差异,因为,现象学中的“事情本身”依然是“纯思”的产物。
[13] : AppearanceandReality, Chapter and , Oxford, 1930.
[14] 《道德经·二十五章》:“道,强为之名曰大。”另外,《道德经》中多有“大道”、“道大”、“大象”、“大器”、“大方”、“大成”、“大盈”、“大直”、“大巧”等对“道”之大的描述。
[15] 《道德经·二章》。
[16] 《庄子·知北游》,《诸子集成》本,北京,中华书局,1954。
[17] 参见俞宣孟:《本体论研究》,第16页。
[18] ﹝德﹞黑格尔:《逻辑学》(上),杨之一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第69页。
[19] 参见《道德经·二章》。
[20] 关于王弼的“以无为本”论的局限性,具体参见本书的第四章第二节。
[21] 有学者也指出,“本体”之义实质上已经涵盖“始基”、“存在”、“生存”、“实体”等概念。参见江畅:《论本体的实质》,《江海学刊》2008年第1期。
[22] 张岱年曾经把“本体论”称为“本根论”,又说“本根论”就是“是论”或“存在论”(参见《中国哲学大纲》,第92页。),这明显是一个误解。主要原因是,“本根论”含有三个层面的含义,即“始义”、“究竟所待义”、“统摄义”,而不仅仅等同于“是论”或“存在论”所探求的普遍本质性含义。二者并没有完全意义上的一致性。
[23] 参见俞宣孟:《本体论研究》,第17页;《中国传统哲学中没有本体论》,《探索与争鸣》1990年第1期。
[24] 在西方传统哲学中,“是论”或“存在论”主要表现为以“是”或“存在”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或学术,这就决定了其作为一门学科存在的具体性。而在中国传统哲学中,本体论则不具有学科性(事实上,中国自古以来并没有任何严格的学科、学术分类)。但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却内在地蕴含有与“是论”或“存在论”相似或相近的形态或研究方法,比如知识论的形态或特征等,只不过这一部分内容不如西方传统哲学那样得以充分展开而已。具体参见本书的第三章第二节、第四章第二节等相关内容。
[25] 从西方哲学的发展看,“是论”或“存在论”虽然被称为“第一哲学”,但并非是西方哲学的唯一形态。事实上“是论”或“存在论”自其诞生之时,就不断地受到一些所谓“非主流”或“异端”哲学的诘难和挑战。尤其是在西方存在主义哲学兴起之后,“是论”或“存在论”所关注的“本质”,已经让位于“存在”,萨特的名言“存在先于本质”,就是这一反动的标志(参见﹝法﹞保罗·富尔基埃:《存在主义》,潘培庆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第4、57~61页)。而西方当代后现代主义哲学更是展开对“是论”或“存在论”的批判和解构,如罗蒂(RichardRorty,1931~2007)、德里达(JacquesDerrida,1930~2004)等。所以,如果站在非西方哲学、后现代主义哲学家的立场上看,也可以说,西方传统哲学的“是论”或“存在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本体论”。
[26] 参见杨国荣的相关评述:《道论》,第1页。
[27] 目前,国内学术界对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试图建立更为全面、更为系统、更具融合性或包容性的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体系。比如,张立文在建构一种巨系统的结构,含有“三界六层和八维四偶”,以生存世界的生存和合学、意义世界的意义和合学、可能世界的可能和合学作为三层内容的“和合学”,所提供的理论模型分别为:宇宙模型、社会模型和思维模型。其响应者或暗合者有从事佛学研究的赖宗贤、从事《周易》研究的朱伯崑、从事老庄研究的郭沂、从事中西对释的张祥龙等。庞朴则努力将中国传统哲学结构化,以“道、学、治”三统合一的情结去建构“一分为三论”。李泽厚的“历史本体论”与他们的理路有所不同。它的表现形式是一种对经济决定论为特征的唯物史观进行理性补充的“历史本体论”,其基本思路是所谓“经验变先验(使用的工具理性论),历史建理性(具有绝对主义伦理学特点的宗教性道德),心理成本体(中国乐感文化的回归)”,所针对的是以“历史由胜利者书写”为基调的反经济决定论的(德国)新历史主义。具体评述参见余日昌:《哲学走向文化的路径——当代中国传统哲学研究特征综述》,《学海》2005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