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对于中西方哲学传统中均存在“两个世界”,学界的看法并不完全一致,甚至颇为对立。在大多数情况下,国内外一些学者并不赞同中国传统哲学中具有“两个世界”。在某些人看来,中国哲学传统中具有的是“一个世界”[11]。从所谓“一个世界”看法的立论基础看,其主要观点集中于中国传统哲学中不存在严格意义上西方哲学中的二元对立,而主要体现在“天人合一”、“体用不二”等命题之中。
事实上,回答以上问题的关键在于,所谓“两个世界”或“一个世界”并非一个表面的结论,而是要深入辨析中西方哲学传统中关于“世界”理论的核心内容,即中西方“两个世界”所赖以建立的理论形态,只有在深入中西方如何具体建立和展开各自的“世界”理论的层面,才能在真正意义上洞悉“两个世界”或“一个世界”的具体结论。
就西方哲学传统而言,其关于“世界”的理论无疑主要建立在“是论”或“存在论”的形态之上,即西方传统的关于“世界”的理论主要是建立在本质主义形态之上。在解决经验世界的缺陷、不足即有限性问题时,是在本质主义的认知性、知识论形态基础上,其形成的是严格的认知意义上的理性、感觉的二元对立,所以最终形成了“本质”意义上的“两个世界”;而在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解决经验世界的有限性问题,最终不是依赖于认知性、知识论的形态,而是建立在终极世界的存在中,使经验世界获得终极世界的规定(“照之于天”),从而解决世界存在的根本性、统一性、终极性问题。严格地说,这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而不是问题的本身。所谓“天人合一”、“体用不二”等命题,根本上反映的是“合一”的功能和意义,其体现的是“解决”世界存在的根本性、统一性、终极性问题的方式或形态,而不是说,由于在“合一”性中解决了问题而使“两个世界”变成了“一个世界”。从问题的存在看,所谓“天”与“人”正好反映出的是“两个世界”在事实上的存在;“合一”则体现出终极世界的功能和意义。所以,简单地认为西方哲学传统有“两个世界”,而中国哲学只有“一个世界”的看法是不能成立的。
因此,这里可以对认为西方哲学有“两个世界”,而中国哲学只有“一个世界”的看法作出回答。事实上,中西方均存在着有限性的经验世界与超越于经验世界的终极世界,即“两个世界”的事实根源。
但是,从具体思路和过程看,西方的二元论,尤其是以柏拉图、笛卡儿为代表的思辨哲学传统在划分两个世界的图景时,总体上是在思辨理性的基础上展开,由于这一重要思维方法的运用,其两个系统均获得长足的发展和构建,随着二者在各自体系中不断地构建和发展,其特定的形态越来越固定和成熟,最终在思辨理性的基础之上形成了互相对立的两个世界。这与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的“常道”与“可道”世界并非局限在思辨理性的基础上明显不同。因为在中国传统哲学家(如庄子)看来,思辨理性依然会引发有限性的问题,所谓“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在确定“生”与“死”、“是”与“非”,“可”与“不可”等概念之后,思辨理性可以进一步揭示“生”与“死”、“是”与“非”的辩证关系,但思辨理性所揭示的辩证关系依然无法超越“生”、“死”、“是”、“非”某一具体性规定。庄子认为,只有“照之于天”即在“天道”世界下,才能根本解决“可道”世界的有限性问题。庄子的这一思路,显然最终与西方的二元论的内在思路有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