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的历史开端看,“道”是一个最基本,也是最普遍使用的概念,儒家所谓“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就指出了这一点。儒家所言的“道”是对本体研究的真理性产物或最终结论,也可以理解为中国传统哲学本体的一般形式。事实上,“道”是先秦时期所有哲学家共同使用的一个本体概念,无论是儒、墨、道、法、阴阳、名诸家,均以“道”作为本体概念。当然,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无疑是道家哲学。比如,老子在《道德经》中以“道经”为题[12],全面深入地诠释了“道”作为本体概念所具有的内涵、特征和意义,成为中国传统哲学最具影响力的本体论研究之一,由此决定了“道论”作为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的代表性标识。
从文献资料上看,“道”字首见于金文,本义是指“道路”。如《易·复卦》辞:“反复其道。”这里的“道”是指“道路”。但“道路”之义渐渐表现为引申性的“方向”、“指引”、“准则”、“规律”、“根源”、“完善”、“圆满”诸义,并最终成为具有多种本体之义的概念。
总体而言,中国传统哲学既把“道”理解为现实、经验存在的一般规律之“道”,又赋予其超越现实、经验层面的永恒、绝对、无限的终极含义,同时又通过以上两个层面的统一或合一,而确认与展示“道”的综合性、融合性意蕴。在“道”的以上三个方面的规定中,经验存在、最终超越存在以及融合性存在呈现出各自独立,但又根本统一的形态,内在地具有使世界在根本性、统一性、应然性方面相一致的内涵。
[1] 《国语·晋语一》,《四部丛刊》本。
[2] 《论语·述而》,阮刻《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影印版。
[3] 《周易·系辞上》,阮刻《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影印版。
[4] 《荀子·天论》,《诸子集成》本,北京,中华书局,1954。
[5] ﹙宋﹚张载:《正蒙·太和》,《张载集》,北京,中华书局,1978,第1页。
[6] ﹙明﹚王守仁:《传习录中》,《王阳明全集》卷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第61页。
[7] 张岱年曾经指出,“本体”含有三个层面的含义,即“始义”、“究竟所待义”、“统摄义”(《中国哲学大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第8页),基本相当于“根本”义、“应然”义和“整体”义。
[8] 《论语·里仁》。
[9] 《道德经·二十二章》,《诸子集成》本,北京,中华书局,1954。
[10] 从西方哲学的发展过程看,“是论”或“存在论”被称为“第一哲学”或“哲学中的哲学”,似乎与“本体论”在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地位相类似。但是,从严格意义上看,西方传统哲学的“是论”或“存在论”主要是以探寻“是”或“存在”(Being)为主要内容,与中国传统哲学中探求根源性、统一性、终极性的“本体”,其内在意义并不完全一致。而在西方20世纪哲学的发展中,现象学(胡塞尔)提出“面向事物本身”,虽然这里的“事物本身”主要被视为对象在意向活动中的呈现,但其最终追求的通过先验还原达到纯粹认识,与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探求根源性、本然性的“本体论”,在致思趋向上具有某些方面的相似性。
[11] 这反映出新文化运动,尤其是白话文运动以来,人们移植西方话语系统诠释传统术语的局限性。比如,“哲学”、“本体论”等我们耳熟能详的术语都是引进、移植的产物,其究竟是否对应于中国传统哲学中“智慧”、“道”的理论则显然具有可探讨性。目前,关于此类问题的研究成果较多,这里不一一列举。本书考虑到有的用法已经约定俗成,就沿用学界已习惯的用法。不过,在关键的地方,还是进行了一定的辨析。
[12] 《道德经》 在汉代也被称为 《德经》 和 《道经》,显然其研究的重点和对象具有一定的差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