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双胞胎的心理学研究还在继续,但这些研究的目的并不在于完全否定后天的环境或教育对人的影响。后天的环境或教育能够影响人的成长,这已经是一个常识,没有人怀疑这个常识。但是,有关双胞胎的心理学研究仍然吸引着人们的注意。原因在于:它提示教育者,在教育孩子时,需要考虑孩子的天性(先天因素),尤其需要尊重孩子的个性和兴趣。
在先天因素和后天因素之间,究竟哪个因素对人的影响更大?现在仍然没有定论。我们无法从双胞胎的个案来断定先天因素比后天因素更重要。个案不具有普遍性。我们不能因为个别双胞胎有“惊人的相似”,就断言所有的双胞胎都有“惊人的相似”。
2.智力的差异:不同的孩子有不同类型的聪明
传统的智力理论相信人的智商是有差别的。某人聪明,就认为那人的智商高,愚笨的人则被视为“弱智”。
与传统的智商理论不同,美国学者加德纳提出“多元智能”的说法。按照加德纳的解释,人的聪明或智能有七种:语言智能、数学逻辑智能、空间智能、音乐智能、身体运动智能、人际关系智能、自我认识智能(后来,加德纳又增加了“自然观察”智能)。
这七种智能在每个人身上都存在,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优势智能。有的人长于语言智能,有的人长于数学逻辑智能,有的人语言智能和数学逻辑智能不发达,但是,他却长于身体运动智能或人际关系智能。
按照“多元智能”的思路,每个人都是聪明的,人和人之间有不同的聪明,而且“生来就不同”。
如果承认这个结论,那么,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就必须发生两个“颠倒”。
第一,不是学生适应家长或老师的教育方法,而是家长或老师主动适应学生的特点。不是学生围绕家长或老师转,而是家长或老师围绕学生转。“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优势智力……每个学生都是多种不同智力不同程度的组合,问题不再是一个学生有多聪明,而是一个学生在哪些方面聪明和怎样聪明。”[4]
第二,不是特长发展围绕全面发展转,而是全面发展围绕特长发展转。[5]“当代没有人能够学会需要学会的一切东西。”[6]既然没有人能够学会所有的东西,就没有必要强迫孩子学习所有的知识,而应该顺应孩子的优势智能,让孩子尽可能发挥自己的长处去学习自己感兴趣的内容。
现在看来,中国的高考制度已经开始意识到这个问题,但解决这个问题并不容易。高考以及招生制度虽然通过文科和理科的分类方式为“语言智能”和“数学逻辑智能”提供相应的选择,但是,选择文科的学生依然要学习大量的理科知识,选择理科的学生依然要学习大量的文科知识。高考制度的考核依据是“全面发展”,这是对的。但遗憾的是,“全面发展”容易被误解为“均衡发展”甚至是“平均发展”。高考制度所警惕的是“畸形发展”,这个警惕也是对的。但遗憾的是,这个警惕容易让人“神经过敏”,把原本美好的“特长发展”、“优势发展”一律视为“畸形发展”。
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有两个:
一是放弃“百科全书式的人才”的幻想,进一步减少文科考生的理科含量,减少理科学生的文科含量。文科考生如果愿意学习理科,理科考生如果愿意学习文科,随个人的兴趣,不必以高考制度的方式强迫学生。
二是保持现有的高考制度和招生制度,同时关注并积极录取各种“特长生”。
按照多元智能的思路,高考制度应该让不同智能的学生进入不同的专业,而不仅仅以“语言智能”和“数学逻辑智能”来确定大学入学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