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教学中有两条主线:历史和自然科学。历史教学的目的是激发对他人情感的切身关注,比如赫氏主张最初教授古典语言的主要目的是介绍人际关系,而传授有关的语言知识则是一个次要目的。“为了克服自然主义,每一所从整个人类教育出发的学校——从文科中学到乡村学校——都必须把人的关系作为整个教学的主要内容。这就涉及历史课程和哲学课程,应在某种程度上使这些课程占有较大比重。”②如果学生们对古典语言表现出足够的兴趣,他便开始用荷马的《奥德赛》来进行美学和文学的教育。与此同时,赫尔巴特为学生们提供了深入的数学训练,甚至还通过实验向他们介绍了新兴的自然科学,这在19世纪的校园里堪称惊世骇俗的举动③。在前面阐述赫尔巴特心理学观点的时候我们就已经知道,他对兴趣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其中认识的兴趣属于周围自然现实的认识,是在观念中摹写在它面前的东西,而同情的兴趣则属于认识社会生活的,是把自身置于别人的情感之中。赫尔巴特以这种两分法为基础,把人的兴趣划分为两类六种,并主张相应的开设不同种类的课程。概括起来有认识兴趣、同情兴趣。
认识兴趣:经验的兴趣(自然科学、物理、化学、地理等);思辨的兴趣(数学、逻辑、文法等);审美的兴趣(文学、唱歌、图画)。
同情的兴趣:同情的兴趣(外语——古典的和现代的,国语);社会的兴趣(历史、政治、法律等);宗教的兴趣(神学)。
当然,这种课程的划分是相对的,在激发儿童兴趣方面,它们是相互联系的,赫尔巴特称之为“联合点”。如语言既可以激发宗教的兴趣,也能引起思辨的兴趣;自然科学包括了经验的兴趣与思辨的兴趣。在赫氏看来,假如这些课程能够恰当地合作,那么它们将起到很大的作用,使青年人的智慧获得符合多方面兴趣的发展方向。否则,仅仅从各种角度出发编制广泛的包括丰富学习内容的课程,对儿童的个性是没有什么帮助的。“人们常常以为各种学科,如自然、历史、地理等包括了对大众有益的知识,从中可以直接获得一些基本知识,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从中将会产生一种肤浅的认识,一种贪图安逸的风气和自以为博学的骄傲情绪。这些影响甚至会从思维上过渡到性格上。在此,多样性不仅压抑了彻底性——这正是长期从事某项工作所必需的——而且也压制了愉悦轻松的气氛。”①
进一步地说,是不是每一个儿童都要形成这六方面的兴趣,达到上面的所有要求呢?非也。赫尔巴特告诫教育者说,教学范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水平与能力的外部关系,所以,我们不能确切地规定一般的教学内容,更不能期望所有兴趣在每个个人身上都得到最好地发展。事实上,只要能够比较均衡地发展,不偏废就可以了。过去认为赫尔巴特根据他的多方面兴趣理论,建立了一个“庞杂的课程体系”,是后来世界各国设置烦琐课程的“祸根”。这种论断实际上是一种误导,它抹杀了赫尔巴特多方面兴趣以及课程理论的实际意义和价值。
古往今来,教学内容的选择与设计始终是教育史上的重要课题。在赫尔巴特以前,夸美纽斯、洛克、卢梭和裴斯塔洛齐等人都先后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积累了大量的思想财富。赫尔巴特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自己的心理学研究,构建了历史上第一个完整的、系统的课程理论体系。它既不是纯粹思辨的产物,也不是单纯经验的结果,而是有着深厚的理论与实践基础。他继承了前人的合理思想,使之融合到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中,并赋予以严格和广泛的心理学基础,从而使课程的设置与编制有了明确的依据,这就避免了课程设置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克服了课程设计的散乱现象,以保证教学有效地进行。
2.组织原则
在组织教学内容方面,赫尔巴特提出了两条基本原则:集中和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