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认知理论
一、知觉理论
布鲁纳从事知觉与认知研究时,正值行为主义在美国心理学界占支配地位的时期。布鲁纳反对把人看成是一个在认识上被动的接受者,强调人类思维的策略性和目的的驱动性,把人的认识过程看成是一种积极的构建过程。他认为,人类是有系统地对环境信息加以选择和抽象概括的。这种观点在形成知觉研究的“新看法”的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客体的物理特征,如客体的大小和形状和观察情境的条件,如光线和现实者离开客体的距离,是人类知觉物体的最为重要的决定因素。但“新看法”认为,观察者在知觉客体的物理特性时,会受个人因素的影响,不同的人对同一事物的知觉会有相当大的差异。例如,布鲁纳等人进行过这样的实验:他们选取贫穷儿童和富裕儿童作为两组被试,让两组儿童对硬币的大小进行评估判断,结果发现贫穷儿童往往比富裕儿童更倾向于过高地估计硬币的大小。实验说明,儿童对硬币大小的估计,与他们对钱的感受直接相关,并且间接地受他们家庭社会经济条件和个性特性的影响。一般说来,来自贫苦家庭的儿童把硬币估计过大,这是由于钱对贫苦儿童具有更大价值的缘故。由此布鲁纳得出结论:价值和需要有力地影响着人们的知觉,而且人们往往通过使他们的知觉同他们过去的经验相一致而获得意义。
家在布鲁纳看来,知觉过程是把感觉到的东西转换成意识、知识、情感或其他东西的行动。他认为,知觉具有两个特征:第一,知觉具有归类和推理的性质。所谓知觉,就是人们根据刺激输入的某些确定的或关键的属性,有选择地把它们归入某一类别,然后根据这一类别的已有知识加以推论。知觉的过程的这一主要特征,也是一般认知的特征。因此,布鲁纳断言:像认知理论所需要的一样,知觉理论需要一种能够归类和推理的机制。因此,布鲁纳赞同赫尔的论断,认为知觉的某些基本单位或认同性是天生的、内源的,而不是习得的。事实上,皮亚杰也认为,用某种特定方式归类的某些基本的能力,取决于某些更为基本的能力是否存在,这也就是说,要识别某种事物,首先要存在把该事物归入其中的类别,那么,在儿童认识的最初期,必然也存在某些最基本的、非习得的类别。而随着形成比较复杂的类别,归类就涉及学习的过程,即要学会如何识别、权衡和使用关键属性。第二,知觉具有各种不同的真实性。之前提及的儿童对硬币大小有不同的估计,就是一个例子。布鲁纳认为人们所知觉到的东西,实际上多少是以不同程度的精确性来预见该物体事实上应是什么样子的。换言之,当人们把某一物体归入某一类别时,就会对该物体必须具备的,但现在还没有知觉到的属性做出预测。
在布鲁纳看来,知觉过程涉及四个相继的步骤:(1)初步归类。一般地,这一阶段在做较复杂的推理活动之前进行。环境和事件在知觉上起着鼓励作用,但只是关注它的某些特征,事件本身还不具有意义。(2)搜寻线索。寻找可以来辨别该事件的属性,以便把它较为精确地归入某一类别。这一阶段的特征是人们对刺激采取开放的态度。(3)证实检索。搜寻线索是为了进一步作出尝试性的分类,在这之后,人们对刺激的开放性骤然缩小,往往只是搜寻那些可以用来证实该事件的线索,以检索原来的归类是否确切。(4)结束证实。它是以终止搜寻线索为标志,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对其他线索基本不开放,因为当人们认为已把某一事件归入很合适的类别后,就不大可能再对其他线索作出反应了。由此可见,知觉过程是以对刺激输入持开放、选择和关闭三个态度为主要特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