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作非常清楚,为了拥有自己的房子,现在的她没有什么新的欲望。她愉快地沉溺于幻想中:等到人在巴黎的独生子回来之后,在这一带盖一栋房子吧;就算儿子不打算回家,如果能盖一间那样的房子,或这样的房子,说不定他会出于对房子的兴趣,以及对双亲的关爱,从巴黎回来。儿子在那里有着不错的地位,不管怎么想,他都比较适合那边,再考虑到儿子的艺术才华,怎么也不好意思开口叫他回来。也有部分出于她在艺术方面的良心,并不完全是对儿子的考虑,这么做甚至让她感到那是对艺术神明的一种亵渎。艺术方面的良心及自己本能的感情,两者之间的战争,让她难过得目光泛泪。儿子不在身旁的宛如缺了一角的现实生活和幻想儿子回来后的生活,总是彼此竞争着,轮流占据她的心。她很喜欢杂草。这片空地长着茂密的杂草。即使是给儿子盖画室,她都不想摘除她喜欢的杂草。人凭什么觉得杂草和庭院里的树应该受到不同的待遇呢?像宛如天上星辰、闪动琉璃色彩的鸭跖草,好似用金丝银线刺绣而成的虎葛花,谁有资格决定它们不如蔷薇和紫阳花呢?优雅的蒲公英及可爱的睫穗蓼,凭什么决定它们与石竹及虞美人之间的优劣呢?假如判断价值的标准在于大量、随处都能生长,看得最腻、最常见的,不正是人类自己吗?然而,要是她努力不除草的话,儿子大概会五味杂陈地对她发一顿脾气,有时候还会像运动选手那样,用力揍她一拳。到了那时候,可就没办法了,所以摘掉也无妨。说到揍一拳,她想起有一次对儿子说:
“妈妈上了年纪之后,想抱个混血的孙子,好期待。”
她经常随口说着玩,不过,有次她在儿子面前说了这句话,结果被揍了一拳。儿子揍她的时候,拳头有如青年般充满弹性,如今,仍然在她背上留下怀念的感觉。当时,儿子说:
“我不会跟想生小孩的法国女人结婚。”
不知道他这句话的意思是法国女子的体质不适合生小孩,还是出于一般年轻人的审美观,觉得体质适合生小孩的法国女子不够漂亮呢?如今,她回想起来,仍然十分怀念。六年前,她与逸作陪儿子出发,前年回来的时候,只剩下儿子只身留在巴黎。
她在“土地出售”的招牌前停下脚步,当她尽情想念儿子时,逸作乖巧地站在相距两间[6]远的地方。虽说是乖巧,逸作可是一点儿也不老实。那是一种瞧不起宇宙、厚颜无耻的乖巧。因此,他直接与阳光交易。逸作那端正的五官,看起来似乎比较适合待在月光下,其实,逸作却有更接近俗世的一面。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逸作也很喜欢太阳。不管上哪儿,在他那毫无多余线条的、接近初老的脸上,眼尾隐约的皱纹深处,都吸饱太阳的光线。当风拂起衣摆,自行车、路人、小狗与他擦身而过时,逸作仍然毫不在意地、不知天高地厚地站在原地。她在心里评判:这就是瞧不起宇宙的模样吧?
“差不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