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小注中引了时事来证明,如不列颠博物院阅览室不准穿镂空皮鞋的进去,又如女伶光腿登台,致被检察,结果是谢罪于公众,并罚一巨款云。日本现今虽然也在竭力模仿文明,有时候不许小说里亲嘴太多,或者要叫石像穿裙子,表明官吏的眼也渐渐**逸而怕羞了,在民间却还不尽然,浴场的**群像仍是“司空见惯”,女人的赤足更不足希奇,因为这原是当然的风俗了。中国万事不及英国,只有衣履不整者无进图书馆之权,女人光腿要犯法,这两件事倒是一样,也是很有意思的。不,中国还有缠足,男女都缠,不过女的裹得多一点,缚得小一点,这是英国也没有的,不幸不佞很不喜欢这种出奇的做法,所以反动的总是赞美赤足,想起两足白如霜不着鸦头袜之句,觉得青莲居士毕究是可人,不管他是何方人氏,只要是我的同志就得了。我常想,世间鞋类里边最美善的要算希腊古代的山大拉(Sandala),闲适的是日本的下驮(Geta),经济的是中国南方的草鞋,而拖鞋之流不与也。凡此皆取其不隐藏,不装饰,只是任其自然,却亦不至于不适用与不美观。不佞非拜脚狂者,如传说中的辜汤生一类,亦不曾作履物之搜集,本不足与语此道,不过鄙意对于脚或身体的别部分以为解放总当胜于束缚与隐讳,故于希腊日本的良风美俗不能不表示赞美,以为诸夏所不如也。希腊古国恨未及见,日本则幸曾身历,每一出门去,即使别无所得,只见憧憧往来的都是平常人,无一裹足者在内,令人见之愀然不乐,如现今在北平行路每日所经验者,则此事亦已大可喜矣。我前写《天足》一小文,于今已十五年,意见还是仍旧,真真自愧对于这种事情不能去找出一个新看法新解释来也。
上文所说都是个人主观的见解,盖我只从日本生活中去找出与自己性情相关切的东西来,有的是在经验上正面感到亲近者,就取其近似而更有味的,有的又反面觉到嫌恶,如上边的裹足,则取其相反的以为补偿,所以总算起来这些东西很多,却难有十分明确的客观解说。不过我爱好这些总是事实。这都是在东京所遇到,因此对于东京感到怀念,对于以此生活为背景的近代的艺文也感觉有兴趣。永井荷风在《江户艺术论》第一篇浮世绘之鉴赏中曾有这一节话道:
我反省自己是什么呢?我非威耳哈伦(Verhaeren)似的比利时人而是日本人也,生来就和他们的运命及境遇迥异的东洋人也。恋爱的至情不必说了,凡对于异性之性欲的感觉悉视为最大的罪恶,我辈即奉戴此法制者也。承受“胜不过啼哭的小孩和地主”的教训的人类也,知道“说话则唇寒”的国民也。使威耳哈伦感奋的那滴着鲜血的肥羊肉与芳醇的蒲桃酒与强壮的妇女之绘画,都于我有什么用呢。呜呼,我爱浮世绘。苦海十年为亲卖身的游女的绘姿使我泣。凭倚竹窗茫然看着流水的艺妓的姿态使我喜。卖宵夜面的纸灯寂寞地停留着的河边的夜景使我醉。雨夜啼月的杜鹃,阵雨中散落的秋天树叶,落花飘风的钟声,途中日暮的山路的雪,凡是无常无告无望的,使人无端嗟叹此世只是一梦的,这样的一切东西,于我都是可亲,于我都是可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