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表述肯定了沿淮民间歌舞历史生发的民俗文化语境与社会物质基础,顺延宋、元、明代灯俗,清代灯舞演艺进一步体系化为大花场、多样态的联动场面。在民俗灯舞“龙灯”“狮子灯”“旱船灯”“小车灯”“花挑”“肘阁”“锣鼓棚子”等基础上经过民俗演艺集体打磨而成,并与周边民间演艺品类互为交流借鉴,如宿州套鼓和泗州戏都有花鼓灯的“影子”。长期以来,花鼓灯集中体现为由蜡花、花鼓橛子、伞把子在锣鼓伴奏下的载歌载舞形式。因此,花鼓灯歌舞体系以及沿淮歌舞系列是一种多层性混沌体,花鼓灯乐种即为该体系中活跃有机的灵活体。如以花鼓灯歌舞品种为出发点,它与花鼓灯歌舞体系以及沿淮歌舞文化体系之间的关系可以从图2(微观核心为花鼓灯艺术品种、中观类型为花鼓灯歌舞文化体系、宏观范围为沿淮歌舞文化圈)予以表示出来,即分为四个层次,花鼓灯艺术品种对于自身表演元素的亲缘关系最为紧密,交融程度最强;花鼓灯周边灰度稍浅的红灯、地灯、火淋子、打花鼓、九莲灯、四句推子、花灯戏与花鼓灯的关系较为紧密,交融程度较强;小车灯、旱船、倒七戏、泗州戏与花鼓戏灰度进一步变浅,它们与花鼓灯有一定的亲缘关系,交融程度一般;龙灯、狮子灯、板凳龙等与花鼓灯的亲缘关系有所疏远,交融程度就进一步减弱。尽管诸多艺术层次对花鼓灯艺术品种有远有近,但玩灯人往往“艺不单行”,具有综合的演艺实力。
三、沿淮民间歌舞体系分类
沿淮民间歌舞传承主体构筑的类型空间,即体现着沿淮各种民间演艺事象的空间,歌舞艺术的地域风格与各个地区的艺人群体演艺史地语境密切相关,玩灯人通过玩灯行为形成内容风格相异的歌舞艺术类型,其中花鼓灯风格就成为沿淮各地的文化标志。
从艺术风格上来看,花鼓灯属于花鼓类民间歌舞,花鼓类民间歌舞主要存现于中国汉族区域的中部偏南的广大地区,在安徽、河南、江苏、湖北、湖南等地都有花鼓类的歌舞艺术品种。沿淮歌舞既具有北方秧歌的雄浑精神,也杂糅了南方采茶与花灯的柔美与雅韵,体现出南北民间歌舞兼收并蓄的风范与内质。依据历史各阶段沿淮文化史地语境,民间歌舞具有不同的所指,也就产生了相应的多种歌舞类型和样态。
1.从沿淮民间歌舞的历史生发过程来看,它们大多承袭先秦“百兽率舞”和汉代“百戏”之衣钵。如打花鼓、九莲灯、鹬蚌相争、火马、高跷、龙舞、三仙会等。在豫南地区,“地灯”是花鼓歌舞的初始样态。在民俗演艺中有多种表演形式,如“对脸子”“地扣子”“地扑龙”“灯出子”“地灯溜子”等,都采用最基本的丑角、旦角表演。然后,在唐宋坊市建制元宵放灯的基础上,借助于浓烈的民俗诸神信仰,灯类演艺勃然生发于民俗节日中,花鼓灯相关歌舞品种逐渐播衍,依多象民俗顺势生发开来,既娱神又娱人。
从豫南、皖西田野考察看到,灯会“刷街”和歌舞“踩街”有一定的顺序,一般龙灯、狮子灯在前面,属于上艺,花鼓演艺在中间,后面跟的是旱船、花挑和跑驴儿等。在沿淮多地元宵灯会上,大都是多种歌舞品种纵列演艺,互相联动,这在唐宋坊市的元宵闹灯中早有体现。由此,从民俗文化大环境来看,花鼓灯从属于灯类演艺,在沿淮各地有“红灯”“火淋子”(6)“围灯舞”“皇绫伞”“地灯”“九莲灯”(7)等,这些演艺因相互交流甚密,一般都共时出现在特定的庙会或民俗节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