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那年暑假,秦小川顺利地考上了中文系。离家的那天,他没有去看陆笙。他知道,他要给陆笙的爱,来日方长,而现在他要做的是马不停蹄地向前奔跑,为了两个人的未来去努力。
秦小川离开家乡,来到Z市。校园里香樟树的叶子绿得浓郁,午后的阳光透过叶子间的缝隙落到地面上,斑驳而又浪漫。秦小川心底的思念如同这斑驳的树影,忽明忽暗。他想起陆笙浅浅的笑容,想起她认真地问自己“你的梦想是什么”。
他把思念写成一封封情书,折叠成爱心形状,装进透明的玻璃瓶中。“四年,你等我,陆笙。”秦小川在心底默念。
上帝拿走你一样东西,一定会在无形中还你一样东西。出院后的陆笙,在小城开了培训班。她虽然失去了一条腿,但她还有一双纤巧灵动的手,挥毫于纸上便开出娇艳的花朵,起舞于琴键上便奏出动人的音符。整日与孩子待在一起,陆笙仿佛住进了童话世界。除了上课教授钢琴和绘画,业余时间都在学习,希望在琴艺和画艺上不断精进。
大学期间,秦小川笔耕不辍,不断地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大四那年,秦小川把当年写给陆笙的那个故事,投稿给本地知名的《金陵》杂志社,并在《金陵》上连载。因为他的《遇见笙歌》,那几期的杂志销量特别好,杂志社主编给秦小川去信,希望他的这部小说可以出版成书。
秦小川收到杂志社的信时,正在准备毕业论文的事情。出版成书?他想起少年时,陆笙说的那句“以后当小说家”。这些年,他真的考上了大学,读了中文系,现在还可以出版小说?秦小川立马给杂志社主编回信,三天后,秦小川与《金陵》杂志社签订了出版合同。
书籍发行的那天,秦小川正式毕业。他拿着毕业证和新书,回到了家乡。他要去陆笙家里,告诉陆笙:“四年已到,我们在一起吧。”
彼时,陆笙的首场钢琴独奏会正在筹备当中。四年未见,秦小川有了成熟男人的样子,陆笙也出落得更加亭亭玉立。在时间的冲刷下,他们都改变了许多,而不变的是相互吸引、彼此珍视的情意。
秦小川把大学四年写下的情书,整整99封,一封封从玻璃瓶子里拿出来,和刚收到的出版社寄来的样书一起递给陆笙,干净的声音在空气里回响:“陆笙,我们结婚吧。”
陆笙看着手中的情书和书籍,用力地点了点头。“秦小川,你真的回来了。”她的声音有些颤抖。“是的,谢谢你一直等着我。”秦小川看着陆笙的眼睛,轻轻地说。
婚礼在两个月后举行,他们的高中同学和老师都来到婚礼现场,为秦小川和陆笙送上祝福。秦小川的书籍发行后销量很好,又被一家影视公司看中,翻拍成电影。陆笙的钢琴独奏会也很顺利。那一年,陆笙还顺利地举办了画展,并迎来了她和秦小川的一对龙凤胎宝宝。
电影首映日,秦小川带陆笙去看。他们坐在电影院里,看着银幕上的人物和故事,两个人的手紧紧相握。那一刻,他们都知道,爱,是永恒的追寻;爱,可以让一个人变得更好。秦小川因为爱着陆笙而努力追梦,而陆笙因为秦小川的爱,变得更加坚强和勇敢。
两个人婚后的生活平淡却也充满诗情画意。秦小川是个热情浪漫的男人,陆笙喜欢花草,他就在阳台种满植物。陆笙最爱向日葵,秦小川沿着墙边种了一排向日葵,每年七月一到,花开得放肆、热烈。秦小川与陆笙坐在葵花边,聊着细碎日常,风轻轻吹过,阳光温柔。陆笙把头轻轻地靠在秦小川的肩膀上,脸上露出心安的笑容。